国网供电公司全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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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供电公司全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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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全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员绩效管理体系,促进供电所提高工作绩效和管理水平,引导、规范员工个人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全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员绩效管理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经过对战略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的层层分解,按照规范的程序、方法对各班组员工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物质利益和职业发展挂钩。 第三条全员绩效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分级分类,量化考核; (二)统一规范,科学评价; (三)以人为本,强化激励。

第四条全员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考核”。分级管理是指各班组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其中:公司领导考核是指公司绩效经理人对供电所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一线员工(班组成员)的绩效考核由所长考核。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宣化供电所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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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设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分解落实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下达的年度业绩考核任务;制定供电所全员绩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供电所设立绩效考核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汇总考核指标和考核意见等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供电所设置兼职绩效考核员,主要职责: (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考核工作。负责提出本所专业考核指标,适时修订考核评价标准,提出考核目标建议值,分析监控指标的完成情况,配合绩效办公室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负责汇总上报供电所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奖金分配上报工作。

第九条各级管理部门和一线员工实行绩效经理人制度。绩效经理人一般由所长直接担任,是员工绩效管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与员工确定绩效目标、签订绩效合约、实施绩效评

价、进行沟通反馈、制定改进工作计划等。

第十条供电所负责人是一线员工的绩效经理人。

第三章管理部门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供电所负责人副职由供电所负责人正职直接考核。 第十二条供电所实行关键绩效指标、重点(专项)工作任务、综合评价和专业管理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按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供电所月度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关键绩效指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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