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驻外办事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驻

外办事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浙建管[2011]2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01.20 【实施日期】2011.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浙建管〔2011〕2号)

各市、“建筑之乡”,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局,各驻外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 》精神,加强和规范驻外办事处管理,更好地为我省建筑业企业服务,我局制定了《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1 / 3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 》精神,加强和规范驻外办事处管理,更好地为我省建筑业企业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建筑业管理局企业管理处负责驻外办事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处室要加强对驻外办事处的业务联系和指导,支持驻外办事处的工作。

第三条 驻外办事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主动接受驻地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 性质和职能

第四条 驻外办事处是省建筑业管理局派驻外地的综合办事机构,行使省建筑业管理局赋予的职权,代表省建筑业管理局与驻地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调和处理涉及本省建筑 2 / 3

业的有关事宜,完成省建筑业管理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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