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一节、术语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 承受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各种作用的岩土体。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随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由土与岩石(或大块弧石)组成的地基 填土地基 fill-foundation soil 由人工填土组成的地基

洞穴地基 foundation with cavern 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着洞穴的地基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capacity

具有一定安全储备的地基承载能力代表值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底部截面扩大的基础。分为无筋扩展基础和有筋扩展基础两类 刚性下卧层 rigid sub-layer

相对上方持力层而言其压缩模量或变形模量很大的土层或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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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ing 桩基础 pile foundation

由柱或桩与连接于桩顶的承台所组成的基础 嵌岩桩 rock-socketed piles 端部嵌入基岩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

基坑支护结构 supporting of foundation pit 为保持基坑稳定、控制基坑变形而兴建的结构

第二节、基本规定

1、根据地基基础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及修复的可能性)的严重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按表3.0.2选用。

安全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破坏后果 很严重 严重 不严重 2、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应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 岩体分类有:1.岩石根据坚硬程度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及极软岩。

2.岩石根据风化程度分为强风化、中等风化、和微风化。

3、岩层根据单层厚度分为巨厚层(H>1.0)、厚层(1.0>H>0.5)、中厚层(0.5>H>0.1)和薄层(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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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岩体结构类型分为整体状结构、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碎裂结构、和散体结构。

5、按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分为不发育、较发育、发育。

6、按岩体完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较不完整、不完整、和极不完整。 7、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的土应定名为碎石土。 8、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50%且粒径大于0.075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土应定名为砂土。

9、塑性指数大于10的土应定名粘性土(IP>17为粘土、10

10、在静水环境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5的粘性土应定名为淤泥。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比小于1.5但大于或等于1.0的粘性土或粉土应定名为淤泥质土。

11、人工填土分为素填土和杂填土。

第三节、基础埋置深度的基本要求

1、建筑物基础的埋基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结构类型、荷载的大小和性质、工程地质条件、建筑物基础的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在满足地基基础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要求的条件下,基础一般宜浅埋。

2、 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面以上。当基础确需埋置在地下水位面以下时,应采取措施使地基土在施工中不受扰动。当地下水或土具有腐蚀性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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