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室安全应急预案

音乐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护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和公共财物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及各种影响人身安全的突发情况,为了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学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二、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严禁火源进去音乐室,教师要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消防器材要不定期的检查,对失效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新。

3、音乐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4、定期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三、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校长、德育处。

2、学校安全副校长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1)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到位,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水源等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4)疏散引导人员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源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人员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6)后勤保障人员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五、火灾之后的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人员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人员。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人员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人员指示,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

4、学校安全副校长事后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人员。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人员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六、音乐室安全规章制度

1、进入音乐室,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壁和黑板上乱刻乱画。

2、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准动用音乐室的器材(桌椅、钢琴、手风琴和各种乐器)。 3、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音乐室老师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4、学生进入音乐室后按编组就位,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5、课后教师要组织学生搞好卫生,关好门窗和电源。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6、不准带外来人员在音乐室内活动或使用音乐室内乐器。 7、如出现违反规定或造成物品损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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