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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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老法章数 10章条数 104条 新法章数 10章条数 154条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一是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污染日益加重;二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成为食品安全的心腹之患;三是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一超两非”)等问题仍较突出;四是制假售假仍然猖獗,如“山寨食品”、“傍名牌”食品、不合格“辣条”,售卖病死猪肉等;

第一章 总 则

基本概念

1、食品生产加工:简称食品生产。 2、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简称食品相关产品。

4、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简称食用农产品。

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先进理念:1、预防为主、2、风险管理、3、全程控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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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5、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学习重点: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安全指标)作为监督、执法、判定的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的作用

1、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2、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 3、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技术保障。 4、是食品安全与不安全的判定依据; 5、是对食品风险的规避和防范; 6、是对合法与非法界限的界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26条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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