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ISOTS22163:2017一整套程序文件(轨道交通业质量管理体系)

可当场提问,口试、笔试、现场操作等,外训需提供能力培养总结。特殊工序定期考核,巩固能力培养效果。考核的试题原则上由能力培养讲师出题,必要时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实施。 5.8.2上岗证的签发:经考核合格后由相应的能力培养机构发上岗证。

A:送外部能力培养的人员上岗证,由国家授权的相应机构签发相应的上岗证;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焊工、叉车工、悬臂吊作业员、安全人员等。

B:公司内部能力培养的人员由本部门考核合格后经本部门主管批准,由综合管理部签发相应的上岗证。

5.8.3上岗证的审查

外部签发的上岗证,由原签发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审查,公司内部签发的上岗证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考核小组每年审核一次。

5.8.4能力任职资格等级评定:详见Q/BD-GL68《人员能力资格等级评审办法》 5.9不合格者的处理:

经考核或审核不合格者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发生争议由主管副总经理裁决。处理方式原则上由再次能力培养、转换岗位、降级或辞退。 5.10评估:

5.10.1 部门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受训人员的能力培养成效综合评估,并填写《能力培养成效综合评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5.10.2受训人员对能力培养讲师的授课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5.10.3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估能力培养的有效性,评估被能力培养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5.11撰写能力培养教材/审核批准/评审/更新:

能力培养讲师根据部门的实际需求及能力培养课题,收集资料,撰写能力培养教材,并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能力培养实施后,将教材提交到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保存,其评审期限为两年一次,由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课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实用性、适宜性,并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及时更新。 5.12能力培养记录的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能力培养的记录及每次的能力培养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能力培养方式和考核方式及结果,填写《能力培养记录表》,并建立《员工能力培养档案记录表》。 6.0 相关/支持文件 1)《知识管理控制程序》

2)《人员能力资格等级评审办法》 3)《人事管理制度》

7.0相关记录

1) 《能力培养记录表》 BD-CXWJ-05/01 保存至员工离职为止 2) 《能力培养需求计划表》 BD-CXWJ-05/02 保存至员工离职为止 3) 《年度能力培养计划表》 BD-CXWJ-05/03 保存至员工离职为止 4) 《员工能力培养档案记录表》 BD-CXWJ-05/04 保存至员工离职为止 5) 《能力培养成效综合评估表》 BD-CXWJ-05/05 保存至员工离职为止 6) 《能力培养费用预算表》 BD-CXWJ-05/06 保存至员工离职为止

03 过程转移及外包控制程序

1.0 目的

为了对公司产品实现中可能涉及的外包过程及过程转移进行有效确定,特制订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因生产需要外包的零部件,或是过程转移。

3.0 术语和定义

外包:组织因生产需要而将零部件的某道生产工序委外加工,并监控其生产的全过程。 过程转移:将任务或活动的所有或部分过程所有权从一个场所转移到另外一个场所。

4.0 职责

4.1 研发部负责确定外包产品的技术要求,参与会审《委外加工申请单》。

4.2 生产部负责填写《委外加工申请单》并跟踪审批手续;负责转移产品的生产实施。 4.3 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委外加工的执行;参与会审《委外加工申请单》;负责成熟产品的转移策划;负责转移生产物料的调拨。

4.4 项目管理部负责新产品的转移策划;负责组织转移产品的首件评审。

4.4 质量管理部负责外包产品的检验;参与会审《委外加工申请单》;负责转移原材料的检验。

5.0 外包程序

5.1 外包和过程转移的提出或申请

5.1.1 针对外包,生产部根据公司的生产需要或现有的生产能力,对某个零部件的生产或零部件的某道工序,填写《委外加工申请单》,跟踪审批手续。

5.1.2针对过程转移,主计划员根据各生产场所的实际产能及生产需要,提出转移需求,编制《追加生产任务单》,注明转移场所,并交由计划主任审核、制造总监批准,并下发至转移对象及相关部门。

5.2 外包/过程转移的可行性分析与风险评估

5.2.1供应链管理部组织研发部、质量管理部及生产部成立专题小组进行外包和过程转移的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包括是否有外部供方/内部其它场所可以承接此外包过程/过程转移、对本公司的风险。

5.3 外包过程由技术总监审批;过程转移由制造总监审批。 5.4风险评估。

5.4.1 供应链管理部组织研发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对外包方/过程转移对象及外包过程/过程转移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

--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关键工序、工艺难点等带来的风险; --外包方/过程转移对象生产和质量控制等带来的风险; --外包方/过程转移方造成的风险;

--本公司对外包方/过程转移对象执行外包合同/生产任务单监控能力的风险 --突发事件导致的风险,如①公用设施故障:停水、电、风、汽;②供应中断:原材 料、外协件及外购件等;③关键及主要设备故障;④人力资源短缺;⑤现场退货等。

5.4.2 供应链管理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形成《外包/过程转移风险评估报告》,交由技术总监/制造总监审批后,执行外包/过程转移的控制。 5.5 外包/过程转移的控制措施

5.5.1 资格的认定

5.5.1.1 考虑选择的外包方可以是现有合格外部供方和未开发的外包方,可由研发部及供应链管理部推荐。

5.5.1.2初步确定外包方名录后,供应链管理部收集外包方公司基本信息,例如成立时间、规模、主要产品、市场情况、客户/同行反映、资质等,并与专题小组对潜在外包方的相关资质及能力作初步分析和研究,筛选出合适外包方。

5.5.1.3 供应链管理部组织专题小组对筛选出的外包方作现场评估,填写《外包方调查表》,对其生产设备、工装、工艺、使用标准、检测设备、手段和生产过程等作现场考察和评估。

5.5.1.4 针对过程转移对象,供应链管理部组织专题小组对其生产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估。

5.5.1.5 针对生产外包时/过程转移时,须按照《首件鉴定控制程序》执行FAI。 5.6 外包/过程转移的实施

5.6.1 供应链管理部按《外部供方提供的过程、产品与服务控制程序》对新增外包方实施采购行为。为控制外包品的质量及保持产品的一致性,对于同一零部件或同一道工序,只保留一个外包方;如需增加外包方或更换外包方,则需重新进行可行性分析及风险评估,并报批技术总监(必要时,须报批副总经理)。

5.6.2 供应链管理部及时调整《合格外部供方名录》并按照《外部供方管理控制程序》对外包方及过程转移对象进行管控。

5.6.3 研发部及时与外包方签订外包技术文件,如图纸及技术协议等,以确保外包的顺利进行。

5.6.4 在外包的技术及质量要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供应链管理部及时与外包方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采购行为。

5.6.5 在过程转移确认后,转移对象计划员根据《追加生产任务单》盘点库存状态,编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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