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防冲责任心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冲击地压防治力度,通过排查存在隐患、落实隐患处理情况等,全面提升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水平,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新有的关于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冲击地压分析等专题会议均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
2、防冲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月制”,即:每月下旬根据井下采掘变动进展情况对全矿井进行全面排查,月初对对排查出的隐患和分析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编制相对整改治理措施,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落实处理。
3、根据月度采掘计划对各头面提出防冲预报,届时由总工程师指派专人进行落实,证实月初预报的冲击地压危险情况后方可进行正常采掘。
4、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矿冲击地压分析会,并对井上下新有预防冲击地压的设施、材料、人员配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落实整改。
5、每年度12月15日至次年1月5日为次年度计划编排期,根据次年的采掘接续情况对矿井原先老窑老硐、采空区、防冲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分析结果应组织会审。针对性的采取提高预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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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工程师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对特殊地段,特殊作业应随时召开冲击地压分析会,排查隐患,以确保采掘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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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管理制度
1、当班跟班队长交班前,必须对当班人员、设备进行确认,并及时处理好当班工程质量、不安全隐患,确认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班。
2、接班跟班队长到达工作地点后,要对当班作业人员数量、人员装备和现场设备及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接班。
3、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现场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隐患不整改处理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4、接班人员接班后,要认真排查工作现场的不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对于无法整改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跟班队长进行安排处理。
5、对于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值班队长处理。
6、跟班队长井下人员装备安全状况交接班确认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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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制度
1、实施钻屑法检测制度。掘进工作面迎头、滞后迎头两帮和回采面超前100m危险区域采用钻屑法检测冲击危险程度,根据钻屑量、最大钻屑量位置以及钻孔动力现象,判断冲击危险区域,采取解危措施后要采用钻屑法对解危效果进行复检。
2、对采取防治措施的区域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效果检验,生产技术部分管技术人员安排设计,相关责任区队进行配合,对不能及时进行效果检验的按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处罚。
(1)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重点监控的煤柱区域及应力等方法监测异常区域必须进行钻屑法检测。对存在冲击危险的煤柱区、特殊地质构造区,制定专门的钻屑检测方案,实行长期监控。
(2)矿井要建立钻屑法实施台帐,对所有原始数据保留完整存档。并每月安排专人对矿井钻屑煤粉量进行统计、分析,形成钻屑检测分析报告。
钻屑检测方法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以下现象,表明该区域具有冲击危险性,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①任何一米的煤粉量超过对应钻屑量临界指标时;
②在施工钻屑法检测孔的过程中发生严重吸钻、钻杆卡死、煤炮频繁等动力现象时。
(3)钻屑法指标超出预警值的处理方法
①在钻屑检测过程中判定单个钻屑孔具有冲击危险性,须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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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钻屑孔2m范围内,重新补打钻屑孔验证,若验证钻屑孔仍判定具有冲击危险性,要求必须进行大直径钻孔卸压措施;措施完成后,再进行钻屑法检测,直至消除冲击危险。
②在钻屑检测过程中判定连续两个钻屑孔具有冲击危险性,要求必须在连续两个钻屑孔所含区域及左右10m范围内进行大直径钻孔卸压措施;措施完成后,再进行钻屑法检测,直至消除冲击危险。
③在钻屑检测过程中判定连续三个钻屑孔具有冲击危险性,要求必须停止该监测区域采掘及修护作业,针对该监测区域及其左右20m范围重新制定加强卸压解危措施;措施完成后,再进行钻屑检测,直至消除冲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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