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l 最大 H 最大 L 最大 (见注2,3和4) H<6 H≥6 10 20 10t E F 未指定 10t 10t 10t 3 3 3 5 10 10 注释(也可见图2) l单个间断的长度; ∑l600mm长度或较小长度焊缝的l的总数; h厚度方向测量的单个间断的高度 t薄板的厚度,或贴角焊的咽喉尺寸 L间断相邻端部的纵向距离 H两间断间或间断与相邻表面的净距,均穿过厚度方向测量 注1:最小等级要求应涉及与平面正交的应力,包括尺寸h和l。 2: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存在,且它们的间距H<6mm和0 1)在纵向焊缝和横向焊缝内直径到2mm的表面断裂气孔,除以下无特别等级要求 a)焊缝终止处6mm内;或 b)横向焊缝坡脚3mm内;或 c)当直径限制到1mm有指定等级要求的横向焊缝 100mm内表面断裂裂纹累计长度均不超过: 纵向焊缝20mm 横向焊缝10mm 2)贴角焊和局部熔透对接焊的T型、十字型和角接头内焊根的指定的未熔透区域。 任意100mm内,打磨修复不能使平均净截面厚度小于标准材料厚度的95%。最终的打磨痕迹应平行于图纸所示应力波动方向。如图纸未示应力波动方向,则其应平行于构件的长轴。横向焊缝接 界的焊疤应采用机加工方法。 除以下所允许的薄片状撕裂,间断如裂纹是不允许的。当存在阻止可靠的检测或评估其它间断的气孔或溶渣,该接头应拒收。 内嵌间断应满足表6的要求。 对于十字型、T型和角接头,在图3所示区域内薄片状撕裂或夹层情况下最大允许长度l和∑l应加倍。 5.5.3铸钢的焊接试验 铸钢的焊接试验应遵照BS4570的规定。 5.5.4钉柱型传剪器 应对钉柱型传剪器进行下列检验 a)用2公斤手锤从钉头侧面敲打,以检验传剪器底端焊缝的固接性,使工程师感到满意; b)对于工程师所挑选的某个传剪器,用6公斤锤从钉头侧面锤打,使发生数值等于钉长的横向位移,检查其底端焊缝,应该不出现裂痕,也没有熔焊不透现象。对于满足这一检验的传剪器,不应该扳回原状。 对于不能满足上列a)和b)检验、或4.7.4要求的传剪器,应按工程师所同意的另一工艺进行更换。 5.6对构件(轧制的和制成的)允许偏差的校核 5.6.1校核要求 对于(轧制的和制成的)构件(或部件),应按表4的要求校核其是否符合表8的规定。对于按表7规定不需要校核的构件(或部件),仍然应该以肉眼查看其是否逾越表8的规定;必要时,还应对那些构件(或部件)进行定量的校核。 对允许偏差进行校核的要求表7 构件(或部件)类构造形式 别 1,2,5 需要校核数量占其对需要校核构件全数的百分率 板梁和箱梁正交异5 形所有其他形式 5 10 (或部件)的选择 其50%选在关键范围,并由工程师指定。其余由工程师随机选择。 3,3,6 所有形式 100 在检查和校核(允许偏差)时,应在标距的全长范围内进行。校核时,仪器的放置应使其不受表面局部不规则缺点的影响。 板段出平面的不平度,应在板块全面积进行校核。 加劲肋垂直于板面的不直度,可以就加劲肋、或就加劲肋同板相贴处(但在工地接头处应该除外)进行校核。 加劲肋平行于板面的不直度,应在规定的标距全长范围进行校核。 横梁(或横联)相对的高程差(偏离度),应就其位于两(主梁)腹板间的中央1/3段进行校核。若是外伸臂,则应就臂端进行校核。 轧制梁或槽钢的腹板,其不平度应在纵向等于截面高度的距离上进行校核。 在每一工地连接处,1类和2类构件(或部件)应在下列范围进行校核: 1类构件(或部件)——以接缝中心为准,每侧取1米,或取到下一(作为板块边界的)加劲肋,两者中取较小者; 2类构件(或部件)——就含有该连接的加劲板段的全长进行。 对于已已制成的部件,若发现其呈现的偏差显然与在上次检查或校核之后有增加,当工程师有要求时,应进行再校核。 5.6.2检查过程中的支承。加劲板段部件在其检查过程中应该或是按能呈现其厂制形状(由设计图所决定的不受力状态)的情况对板面进行支承;或是按成品结构受力状态对边缘进行支承。 注1:若1、2和5类(仅指其横联)构件(或部件)是结合在板梁或箱梁构造内制造,校核可就成品件在水平竖向位置进行。对于3和6类构件(或部件),校核总是可以在将制成件置在水平或竖向位置时进行。 对于4类构件(或部件),校核应是在将成品件的腹板置于竖向进进行。 注2:在自重下呈现较大挠度的大梁,可在其中间横联或竖向加劲肋之下加支承,以减小挠度,但应不使梁发生扭转为条件。 在检查、校核或量测偏差时,加劲板件(作为成品或部件)不应该受到外力或外部约束。 5.6.3设备。能用于校核规定偏差的设备,应该对一基准直线进行率定,要求精度是在±0.5毫米之内。 5.6.4标距。所采用的标距应按表5对各类构件(或部件)所规定的采用。 5.6.5进行校核的时间。按表5进行校核,应在下列时间进行: a)加劲板件或其他成品件,在制成后,但在进行表面处理、油漆、吊运和安装之前; b)工地连接处的1类和2类构件(或部件),在工地连接完成时; c)以于5类构件(或部件),以及发现其偏差有所增大的其他部件,在工地组装完成时。 5.6.6不切合规定和拒绝验收。对于1类和2类构件(或部件)垂直于板面的不平度和不直度,当其超出表5允许偏差时,应该测读各该最大偏差值,并记录在卷。对于前者(不平度),还应将出问题板相邻块的最大偏差值也测读并记录。对于后者(不直度),应将出问题加劲肋延长线上的加劲肋(在相邻板块者)的最大不直度也测读并记录。 对于所有其他情况,若偏差超过表5规定,只要将出问题构件(或部件)的最大记录在卷即可。 应该将上述记录向工程师报告,请工程师决定各该构件(或部件)是否①可以不经矫治而验收,或②需经矫治方能验收,或③应该拒绝验收。 对于1、2、5和6类构件(或部件),如果在所进行的某一类型(构件或部件)校核中有10%或更多超出表5的规定,应该按工程师的指示,增加该类型的校核数量。 5.7接头对中的校核 应该按4.2.4的规定,对于所有螺栓接头和对接焊接头进行对中的校核。 5.8铆钉的检查和检验 对于已铆好的铆钉,应当用(专供铆钉检查用的)小锤重敲钉头,检查其是否发生松动及振动。对于头部有裂纹、头部形体小、形状不规则、头部对钉杆偏心的铆钉,以及松动者,都应该铲除并生铆。钉头重印和捻边,都不应允许。若因净空关系而必需改用平头铆钉,应该得到工程师同意。 5.9试拼装 当工程师有要求时,应按工程师的规定(说明书),由承包人进行钢结构试拼装。 6.搬动、装运和安装 6.1搬运和堆存 制成的部件在其搬运和堆存中,不得产生永久性损伤。对钢结构的防锈涂料应采取保护措施;如有损伤应即修补完善。 6.2装运前的捆扎工作 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损伤,对所有的钢结构应采取防护措施,应该使自由悬臂端得到加固,以免发生永久性变形;对所有的机械加工面均应给予适当保护。所有铆钉、螺栓、螺母、垫圈、螺钉及各种小件(含小板)均应装箱,并加标记。 6.3安装 6.3.1通则 钢桥结构应该按工程师所指定的中线和水平位置进行拼装、调整,直至竣工;在制造和安装中所出现的正常的永久性变形则是在允许之中。 6.3.2工地连接 为保证最终的对中精度,工地连接必须是在结构有支承、需要连接的构件(或部件)相对位置牢固地固定的条件之下进行。继组装完成后,所有的连接应尽可能快地完成。 6.3.3安装螺栓 铆钉和螺栓接头,在打铆和拧紧正式螺栓之前,应该用安装螺栓牢靠地固定,并使接触面密 贴。 6.3.4冲钉 可以使用具有4.12所述尺寸的冲钉,将部件拨正部位。 7.供应、量测和过秤 7.1计算和重量 当付款是以计算的重量为依据时,这是指成品钢结构的额定重量,包括钢板、型钢、传剪器、加劲肋、连接角钢、填板、拼接板和所有的装配件(tittings),不考虑轧制的允许偏差,也不考虑对标准重量或额定尺寸的允许偏差,还不包括角焊缝、螺栓、螺母、垫圈、铆钉头和防锈涂料的重量。还不应扣除因缺口、钉栓眼、插孔(copeholes)等在平面上小于0.03米2部分所占的重量。 轧制钢材、铸钢和铸铁的重量,应根据图纸上的尺寸乘以下列单位何种重量求得: a)轧制钢或铸钢,7850公斤/米2; b)铸铁,7210公斤/米2; c)对于铸铁,为考虑填角(tillers)和超限而增加5%。 7.2地秤所示的重量 当付款是以地秤所示的重量为依据时,寻就不应扣除角焊缝、螺栓、螺母、垫圈、铆钉头和任何防锈涂料的重量。 7.3工地铆钉、螺栓、螺母和安装螺栓的数量 当钢结构制造厂不承担工地安装工作时,他应该供应工地拼装钢结构所需的全部铆钉、螺栓、螺母和垫圈。此外,除非工程师另作安排,他还应该供应下列数量备用: a)粗制螺栓、螺母和垫圈,应该对所需的每一种规格增加5%; b)紧配合螺栓、精制螺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其螺母和垫圈,应该对所需的每一种规格增加2.5%; c)铆钉,若某一规格的需要量不大于250枚,增加10%;若同一规格的需要量大于250枚,增加5%。 钢结构制造者还应该安装螺栓(含配套螺母和垫圈),对于所有的梁部结构,按工地铆钉数量(净数)的25%供应;对于槽状和板状桥面(troughandplatefloor),按工地铆钉数(净数)的10%供应。对于多跨结构,可按工程师意见酌量减少安装螺栓供应数量。 在使用工地螺栓作连接时,应按紧配合和精制螺栓数量的5%供应安装螺栓。 附录A铆钉钢 A.1材料 A.1.1要求 铆钉应由圆棒材料制成,该项材料应遵照BSEN10025的附录NA等级S275或等级S355JO,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