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读书报告 日常生活中的权力技术

我读了李猛的《日常生活中的权力技术》一文。作者李猛,1971年生,辽宁沈阳人。本科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法学硕士,1996年至2001年在北大社会学系任教。2001年9月起进入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攻读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与社会理论。而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也从事件/关系的角度对权力进行了阐述。

首先作者论述了社会学发展过程中的几种模式。大事件因果性模式依赖一套目的论系统,按事件等级制进行分类,通过对大事件和大人物的故事以及进一步论述,将这些事件和人物产生联系,形成一种中心辐射。而小事件因果模式,尽管否定了中心辐射的模式,但是其建立的总体与事件、原本与摹本的模型,与大事件因果性却有着相似性。而在这种模式中,事件本身的重要性也很小,更多的研究重心都放在了对总体和原本的研究当中。由于这两种模式都存在了很大的局限性和问题,作者从事件/关系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作者提出了“关系的关系”这一观点。一般意义上,人们认为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以及人自身的认知。但是,这些社会关系本身也存在着联系,即关系/事件。各种关系和事件通过复杂的关系联系起来,避免了历史和社会学的割裂。

第二章中,作者对权力的概念的历史分析进行了总结。其中一种是利益冲突理论,“当一个或多个单位的行为取决于另外一些单位的行为和限制时,这些社会单位关系的一个子集。”另外一种权益合法化理论则指出,权力是人们共同行事的能力,是集体行为,\权力的关键在于其与强力的区别。但是,两种理论都存在其局限性:1、将权力视为政治特定领域的范畴;2、总与精英和领导权的认定相关。接着,作者论述了福柯的理论:权力是多形态的,而不是同质的;权力是作为关系出现的策略,而不是所有物;权力是生产性的实践,而不是压制性的外在控制;权力与知识之间存在着复杂微妙的关系;应充分考虑权力的微观运作;权力与反抗密不可分。接着,作者讨论了权力与支配的关系。作者认为,支配涉及了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权力是支配成为可能的条件,权力是连接直接支配关系和间接支配关系的一种关系。

接下来,作者分别从实践、逻辑整合、局部和索引性的角度对生活权力进行了进一步描述。权力与实践的“政治经济逻辑”密不可分,逻辑整合是一种重要的整合方式,涉及了可见性和可说明性,而这两点又形成了基础合法性信念。借助逻辑整合中的权力索引线,局部的支配形成了间接的甚至全局的支配关系,而这种复杂的关系又让我们可以认识到权力与反抗是密不可分的。

尽管对于作者深入探讨的政治哲学方面内容不太了解,但我对作者第二章中推崇的福柯的理论以及事件/关系的角度有一些看法。作者讨论了权力与有的关系:第一种看法认为有权力即相当于拥有某种物品,具有支配他的能力并由此有影响他人的能力,可以从中得利。这种观点证明了利益冲突模式的理论。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拥有权力相当于拥有某种信仰,人与权力合二为一,成为了一种符号性的象征。作者认为这种观点也有局限性,其中包含了很强的等级制的观念。这两种观点都用日常化的语言解释权力,作者认为这种强化世俗观点的阐述是幼稚的、天真的。但相比作者所提出的权力的解释,这种观点显然更浅显易懂,也更符合人们心里一般的印象。在人们的心中,权力显然与“具有权力的人”是统一的,而具有权力的人这种概念的产生,就源于人们已经把权力作为某种了附属物,这种根深蒂固的概念显然是与作者“日常行为中的权力”这一观点是相违背的。那么,如果作者所说的是有道理的,那么人们这种误解又是怎样产生的呢?我想恐怕就是某些人通过滥用自己的权力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范畴,最终使权力成为了自己的私有物直至自己本身成为了权力的代名词。那么,这个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是否需要对所谓的“拥有权力的人”加强制约?但倘若从一开始就有“拥有权力的人”这一概念,那么关于权力不应该是具有等级制的这一观点又如何能够立足呢?所以,从我个人来看,作者关于权力的概念的阐述,并不具有实践性,其在理论

上是有道理的,也有可能是完全成立的,但是放在现实情况下,无论权力是被某些人窃取霸占所致还是权力本身的性质所致,权力属于少数人的这种说法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同。

因此我认为关键问题并非权力本身的性质等等,而应该是在现有的情况下,如何规范权力的拥有和使用。而这一点上,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强监管机制,加强执政部门的透明度,使这些权力真正的让人们可以进行量化和规范。这才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关于权力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丁兆宇 2011202213

丁兆宇

2011202213

《日常生活中的权力技术》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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