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争端之我见

钓鱼岛问题之我见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更加深入地融入国际社会,中国的海洋权益必将越来越重要。然而自近现代以来,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的冲突也日益增多。其中尤以在东海与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争端最为突出。 钓鱼岛事件的分析

一、中日钓鱼岛屿主权之争的依据

据史料记载,早在1372年,明太祖遣使杨载诏谕琉球时经过该地,经考察系无人居住且无任何他国标记,于是设大明界碑。1893年,慈禧太后为嘉奖盛宣怀治病有功,特诏谕将钓鱼岛屿赏赐与他,长期以来台湾渔民在钓鱼岛及附近海域从事捕鱼等生产活动,久而久之,钓鱼岛屿及附近海域成了台湾附属岛屿和东海渔场的一部分。

日本主张钓鱼岛屿主权的依据和事实,一是钓鱼岛屿是日本人古货辰四郎于1884年首先发现,1885年实地调查后确定为无人岛且没有清政府的统治痕迹;三是二战后美日《旧金山和约》、《冲绳协议》确定了日本对钓鱼岛屿的主权。 从国际法角度来看:

日本主张钓鱼岛屿主权不符合国际法。对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日本的立场是:钓鱼岛屿是“无主地”, 日本在战后发表《日本投降书》,接受了《波茨坦公告》规定的条件,无条件交还包括钓鱼岛屿在内的中国领土。却又在951年的美日《旧金山条约》和1971年《冲绳协议》认为钓鱼岛屿的主权是归他们的。由此可以看出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

中日双方对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未来发展局势剖析

1. 中日若发生战争对双方都是灾难

中日政府之间有两个字特别重要,就是默契。其实在钓鱼岛这个问题上,早在邓小平时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国这些年一直有保钓人士想登钓鱼岛,中国政府多数情况在阻止 2. 美国,无处不在的影子

中日之间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争议,美国是不可摆脱的一方因素,日本安保同盟之初,日本多次要求美国确认日美同盟包括西南诸岛钓鱼岛问题跟美国人也有很大的关系,二战以后,钓鱼岛一直是美军的靶场,70年代的时候美国把钓鱼岛移交给日本。美国把钓鱼岛交给日本。这才有了目前的保持现状,如果谁再往前推进一步就是违反当初的协议。

3.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应该有明确的目标

然而钓鱼岛问题涉及主权,不存在妥协的余地。钓鱼岛问题最终无非会出现以下几种结果。

第一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维持现状。这是目前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钓鱼岛问题与南海诸岛问题虽然都涉及领土主权问题,但解决钓鱼岛争端则必须在策略和政策上采取不同的方式。事实上,由于我国政府的严正交涉,致使日本政府也不敢公开支持其右翼势力在钓鱼岛问题上扩大事态。但是实际上维持现状是为了等待合适的时机,使这一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二是通过外交手段和平收复钓鱼岛主权。这对于中国来说是最

好的结果。这就是需要建立在公正、合理、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外交谈判来妥善解决。但是从目前的情形来看,这种结果实际上很难成为实现。

就以上前景而言,对中国来说最好的结果是和平收复大于维持现状大于武力收复大于军事行动失败。 4.可采取的措施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要争取和平收复钓鱼岛主权,并保证有能力维持现状或者武力收复,避免军事行动失败的尴尬局面。因此,中国政府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趋利避害。

1. 利用当前国内国际的有利时机,加快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国力。国际斗争实际上是综合国力的斗争,综合国力是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加快国防现代化建设

2. 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国防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本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条件。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尤其是海军,将在和平时期保持足够的威慑力,在战争时期保证国家利益收到最小的损害。

3. 联合台湾相关机构共同解决钓鱼岛问题。钓鱼岛问题是中华民族的共同问题,海峡两岸应该抛除偏见,携手合作。

4. 加强中国海监力量建设,是钓鱼岛海域巡逻常规化、制度化。

5. 加强舆论宣传,在民间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将钓鱼岛主权问题列入中小学教科书,增强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爱国精神和对钓鱼岛主权问题的认识,为进行长期斗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还需韬光养晦,更应有所作为。中国的“和平发展”之路,今后注定要在坎坷不平的过程中艰难地推进下去。“主不可怒而兴师,将不可愠而致战。”“战胜易,守胜难”。大国崛起,难有一帆风顺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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