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乡环境卫生深度清洁管理办法

中卫市城乡环境卫生深度清洁管理办法

为使我市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维护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确保城乡卫生整齐洁净,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中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城乡环境卫生维护责任主体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办法执行。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用事业管理所及其环卫队具体负责市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环境卫生维护。

3、乡镇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和至垃圾中转站运输工作。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应理集团公司负责农村垃圾中转站至城市垃圾填埋场转运和填埋工作。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市政监察支队负责监管市区建筑材料运输保洁,市交警支队负责对监察支队查处的案件同步执法。

6、市工商局、卫生局分别负责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并授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执行工商、卫生管理有关法规政策。

7、各机关、企业、社团、个体工商户等法人和自然人,负责其责任区环境卫生维护,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与行政

处罚。

8、流动摊位业主负责其经营摊位责任区环境卫生维护,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与行政处罚。

9、市民不得随地吐痰、丢弃垃圾、张贴广告、随地大小便、倾倒污液、践踏、损坏路面、草坪等。履行维护公共环境义务,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与行政处罚。

第二章 市区环境卫生维护责任事项

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用事业管理所环卫队负责的全市环境卫生维护具体范围包括新老城区、工业园区所有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域等公共场所,以及垃圾箱 等环卫设施。

11、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包括:洗扫、清扫和保洁。洗扫是指用机械对地面尘土、垃圾和污迹进行清除;清扫是指人工对地面尘土、垃圾和污迹进行清除;保洁是指人工捡去地面垃圾。维护方式是机械洗扫、人工扫除和人工保洁。 12、城市环境卫生维护作业要求。2013年6月底,新区和老城区实现机械深度洗扫,工业园区于2014年底实现机械深度洗扫。确保每天洗扫车将责任区彻底洗扫一遍,确保洗扫后每天8个小时的保洁。在未实现机械洗扫期间的责任区,暂实行人工清扫。严格按夏季和冬季洗扫和保洁作业时间进行洗扫保洁;使用钉耙式扫把扫帚清扫;洗扫保洁人员

穿统一安全服作业;不得将垃圾清扫到路边、绿地、树池、下水道等处;不得座岗、串岗、离岗;爱护保洁工具。

第三章 市区环境卫生维护合格标准

13、市区环境卫生维护合格标准是指责任区地面的尘土、垃圾和污迹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量化指标。超过合格标准的为不合格。

14、每个责任区地面尘土,人工清扫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5克,机械洗扫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5克。

15、每个人行道责任区地面垃圾(包括纸屑、烟头、果皮、果核、塑料袋、其它杂物等)和每个责任区水体漂浮垃圾不得超过3处,每个责任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地面垃圾不得超过1处。

16、人行道、广场、商场、公园等责任区地面污迹不得超过5处,车道地面污迹不得超过2处。

17、新区所有责任区应在10月底合格率达到98%;老城区所有责任区应在2013年6月底合格率达到98%;工业园区应在2014年底合格率达到98%。

第四章 市区环境卫生维护模式与维护设施

18、实行机械洗扫结合人工保洁模式。机械洗扫每天一 次,从凌晨12点至7点,7点以后由人工保洁。

19、使用最先进的环境卫生维护工具和工作服饰。包括广场使用的洗扫机、车道和人行道使用的洗扫机、台阶机、道路修补机、保洁用具等。

第五章 城市建筑材料运输保洁标准

20、运输车辆驶上市区道路前必须清洗轮胎,不得将污泥、沙砾带上道路。

21、运输车辆沿途不得泄漏撒漏建筑材料(如石子、沙砾、黄土、粉尘、泥浆、污液),不得扬尘。运输车辆装载石子、沙砾、黄土、粉尘必须低于车帮沿口以下10cm,并加篷布遮盖,装载泥土必须铺垫防渗布。

22、运输易散落建筑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运营,即晚7点至早晨7点。此外时间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载货运营。

第六章 路况标准与更新维护

23、人行道、车道、广场、路沿石、平侧石不得有缺陷。 24、有缺陷的人行道、车道、广场、路沿石、平侧石,以及路面雨水井于2012年12月底全部改造或更新。之后发 现不达标处,立即更新。常年保持路况完好平整。

第七章 环境卫生维护岗位与责任区

25、设立若干环境卫生责任点和检测考核区。责任区按

人工保洁面积划分,每3万平方米划为一个责任区。人工清扫每个人即每1万平方米为一个责任点,机械洗扫每辆车即24万平方米为一个责任点。60个人工清扫责任点划一个检测考核区,每个检测考核区设一名检测员,负责60个人工清扫责任点的检测工作。3个机械洗扫责任点划一个检测考核区,每个检测考核区设一名检测员。考核员和检测员不定 期进行交叉轮岗。

26、设立100名公益岗位环卫工。

27、公益岗位环卫工负责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责任区环境卫生维护与考核岗工作。

第八章 城市环境卫生维护检测与考核

28、建立检测制度。设立一个检测组,6名检测员每天负责对其检测考核区的尘土、垃圾和污染进行检测。检测员负责检测工作。每天对其检测考核区的尘土、垃圾和污迹进行检测。对人工清扫责任点的尘土检测,每个责任点选1个最脏点,每天检测不少于60个点;对垃圾和污迹检测,每天每个责任点不少于1次。对机械洗扫责任点的尘土检测,每天每个责任点选最脏的20个点,每天检测不少于60个点,对垃圾和污迹检测,每天每个责任点不少于20次,每天每个检测责任区不少于60次。检测严格按要求的方法进行,对尘土、垃圾、污迹的检测按照标准,对责任区作出合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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