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在中国的经营模式

星巴克在中国的连锁经营模式

关键词:

经营模式;连锁;特许经营

1998年3月,星巴克进入台湾,1999年1月进入北京,2000年5月进入上海,目前星巴克已成为了国内咖啡行业的第一品牌。迄今已在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在内的大中华区开设近500家门店,其中包括中国大陆22个城市的230多家门店。用了短短几年时间,星巴克在中国就成了一个时尚的代名词。“我不在办公室,就在星巴克;我不在星巴克,就在去星巴克的路上”—星巴克的这句经典广告语已为绝大多数时尚小资所熟知。它所标志的已经不只是一杯咖啡,而是一个品牌和一种文化。

一、星巴克全球模式及中国模式的改变

星巴克根据世界各地不同的市场情况采取灵活的投资与合作模式。目前,星巴克在北美、拉丁美洲、欧洲、中东和太平洋沿岸等国家拥有超过万多家咖啡店,员工超过11万7千人。除咖啡外,星巴克亦有茶、馅皮饼及蛋糕等商品。其跨国经营历史较长,并在全球普遍推行三种商业组织结构:合资公司、许可协议、独资自营。在英国、泰国等地,星巴克通常采取持有100% 股权的独资直营模式;日本等地,星巴克采取占50% 股权的合资公司模式;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以及上海等地,星巴克进入初期采取占较少( 一般在5% 左右)股权的许可协议模式;在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北京等地市场,星巴克进入初期不占股份采用纯粹授权经营的模式,如Figure 1所示。

Figure 1星巴克早期全球经营模式

1. 星巴克中国市场进入方式

市场 北京 合作方 北京美大星巴克时间 1999 地区 京津地区 合作方式 起初授权,06年咖啡公司 上海 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 华南地区 美心星巴克咖啡餐饮有限公司 二线城市 青岛美国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 2002 2005 2005 2006 珠三角地区 成都 青岛 西安、重庆、大连、沈阳 2000 长三角等地 直营 特许经营,03年控股到50% 特许经营,03年增股到51% 独资直营 星巴克咖啡店以许可经营和合资经营相结合的模式进入中国。1999年,星巴克与北

京美大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联手在北京打造中国第一家星巴克分店。2000 年,星巴克与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合作进入上海市场;2002年,与美心星巴克咖啡餐饮( 南中国) 有限公司合作进入广州和深圳市场。从2005年开始,星巴克在青岛、西安、沈阳、大连、成都、重庆等二线城市已经或者即将建立自己的直营店,如Table 1所示。

2. 星巴克中国经营模式的转变

2003年7月,星巴克集团提高其在上海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使其从原来的5%增至50%。2006 年9月,星巴克与美心公司合作建立成司中的股权增至51%。2006年10

Table 1星巴克中国模式的转变

都星巴克之后,在广州美心星巴克公月,星巴克向私募基金汉鼎亚太和其

他股东收购北京美大咖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H ighGrown投资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的所有权。通过股权收购,星巴克取得北京美大咖啡有限公司90% 股份,且收回了京津地区的经营权。至此,星巴克在中国彻底放弃授权经营,全面开始直营扩张。

二、星巴克中国经营模式转变的原因及不足

1. 经营模式转变的原因

第一,利润驱动经营模式的转变。经过几年时间的发展,中国很快成为星巴克全球业务亮点。但在特许授权商和合作模式中,星巴克总部只能从营业收入中提取少量固定比例的提成,因此,巨大的利润诱惑是星巴克直营扩张的本质原因。

第二,中国有关特许经营的法规不健全。我国的特许经营仅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市场尚不成熟,法律不够完善,对加盟者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也不是很明确,加盟模式必然会出现加盟商不遵守盟主要求的现象。

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亦是加盟模式中不容忽视的问题。星巴克的品牌价值可观,在法律规范不健全的条件下,星巴克对加盟店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容易滋生各种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第三,品牌保护的需要。外国品牌进入中国初期通过特许加盟的形式来扩大规模和获得利润,但出于品牌保护的原因,多数企业的特许经营速度缓慢。随着加盟者的增加,授权方对加盟对象的选择越来越谨慎。由于加盟者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对品牌、文化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收回特许加盟权,以规范市场成为必要。企业把加盟权收回来自己独资运作,也为保护自身品牌不受损害。

2. 直营模式的不足之处

首先,独资直营不利于星巴克的全球品牌扩张计划。星巴克的最终目标是将分店的数量增至2. 5万家,成为全球咖啡帝国。星巴克计划将在2007年内完成在全球40 个国家开店,到2011 年,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将遍及54 个国家和地区。特许连锁模式通过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资本,可迅速壮大规模;而直营连锁以自有资金为主,融资为辅。若在中国全部实行直营,资金压力大,开店数量亦受筹资规模限制,发展速度慢于区域特许经营。连锁业达到一定规模效应,才能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因此,特许连锁可能更加有利于实现星巴克的扩张计划。此外,在一些垄断性区域难以实施直营模式。其次,直营管理模式下,经营管理活动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直营连锁的所有权、管理决策权、管理执行权归总部所有,对管理人才的需求和要求更高。公司在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其次,各分店自主权小,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受到限制。员工是星巴克品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是其品牌传播—口碑传播的主要载体,是星巴克和顾客之间的沟通媒介。员工表现直接影响星巴克的营业收入和品牌形象。因此,直营模式下,各分店自主权变小,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也受限制。

3.对星巴克经营战略的建议

星巴克咖啡国际公司总裁约翰·卡尔弗近日在2011APEC中小企业峰会表示,希望中国成为星巴克在美国以外最大的国家,在2015年星巴克将在中国大陆开设门店达到1500家门店。星巴克选择在黄金地段开店被有些人看作是在“圈地”。从上海淮海中路“东方美莎”到“中环广场”,短短1000米的距离,星巴克就圈了四家店。业内人士估计,这个地段每平方米每天的租金应在2美元左右,再加上每家店固定30万美元的装潢费用,星巴克简直是在“烧钱”。在如此巨大的成本下,星巴克有必要采取一定数量的特许经营模式。但这种特许经营需要建立在监管高度集中的合作特许下。首先,对于特许加盟商的选择,要有严格的要求。加盟者需在星巴克工作一定年限,且认同星巴克文化,对星巴克有强烈的品牌认知和归属感,以免加盟经营中有损星巴克品牌形象。其次,合作股权分明,避免发生利益纠纷。星巴克咖啡有着客观的利润,综合可达50%-60%,如果股权不明,合作则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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