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根据各井工矿的具体实际,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矿井通风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特制定本标准与考核办法。
第二条 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讽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 检查评定内容: 一、通风系统; 二、局部通风; 三、瓦斯管理; 四、井下爆破管理; 五、通风安全监控; 六、防治自然发火; 七、综合防尘; 八、通风设施; 九、瓦斯抽放;
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十一、管理制度。
第四条 评定单位和检查评级办法: 1、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2、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达95分及以上为特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85分及以上为二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3、检查大项中,最低得分项为通风专业的定级分。
4、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为基础,报集团公司验收,以集团公司验收分为定级分。
5、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该检查分项的其它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
6、在同一等级中,以11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凡进行瓦斯抽放、实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矿井,每有一项,在上述平均分中加2分后再排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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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 项目 质 量 标 准 检查方法 得分 评 分 办 法 备注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查阅矿井20 矿井无完整的独立通风系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图统,该小项不得分;改变通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和安全措施风系统无报批手续或贯通巷贯通时,必须按《规程》的规定,制定及记录 道无措施每发现一处扣10安全措施 分。 2.实行分区式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 以工作面2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为单位选点10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道不在此检查,覆盖面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非长壁不少于60% 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 块段经公司批准不在此限)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非长壁采煤法、残余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经公司批准的不在此限)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选点抽查,20 矿井、采区通风能力不足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方法同上),不得分。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程》规定 现场实测和的风量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 查阅当月或定扣10分 上月的记录 现场检查 选点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 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或实测) 10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一、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通 的采区至少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 风 5、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系 定 统 6.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风速超限一处扣1分,风速不足一处扣2分 低于标准时,每低1%扣3分,扣完分项分为止 巷道失修率高于标准时,该小项不得分,严重失修率高于标准时,每超1%扣5 分,一处巷道断面小于设计断面2/3扣2分 按年度进行反风且效率符合要求的得满分;只检查反风设施没有进行反风的扣2 分,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局)批准,矿井不反风的不扣分 有一台不符合标准或无记录可查,该小项不得分 10 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 查阅本季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或上季巷道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 8.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要按查阅记录《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和演习报告 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5 5 9.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每查阅记录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或实测 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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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检查 项目 质 量 标 准 检查方法 得分 评 分 办 法 备注 1.局扇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规单台局部通20 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0分,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 风机要逐项 未联锁的扣10分,发现循环 检查,实测实风,该项不得分 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量。矿井使用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局部通风机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大于20台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的,检查数量不少于30%;使用台数在10~19 台的,检查数量不少于40%,使用9台以下的检查台数不少于60%(单台局部通风机最低得分为该大项实得分) 2.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 二、 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局 开 部 瓦斯喷出区域和高、突矿井掘进工作通 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三专两闭锁”风 或选择性漏电保护,并每天有专人检查 3.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4.局扇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局扇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扇装有消音器(低噪音局扇和除尘风机除外)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 6.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米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米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同上 15 一处不符合规定该项不得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5分 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的加2分,但不超过该小项得分 发现无人管理该小项不得分。未实行挂牌管理扣5分, 牌板内容不齐全扣2分。出现一次无计划停风扣2分 发现一处设备不齐全扣5分,离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未装消音器扣5分, 扣完小项分为止 同上 10 同上 15 同上 15 出口风量不足或瓦斯超限,该小项不得分。巷道中 风速不符合要求扣5分 按平均每百米有不合格接头数、破口数扣分,一个接 头或破口扣2分 同上 同上 10 同上 5 3
检查 项目 质 量 标 准 8.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合 计 检查方法 得分 同上 10 评 分 办 法 备注 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100 1.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井下检查20 井下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并抽查有关20分,检查记录发现一处不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3) 记录 合格扣10分,扣完小项分为 止(有瓦斯积聚记录,有处理结果的不扣分) 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井下任意15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选点抽查和10分 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检查有关记 报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录 第149条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井下选点15 井下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检查,检查记合标准扣10分,查记录每发 录 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 三、 在24h内封闭完毕 扣完为止 瓦 斯 4.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检查措施15 一处没有排放措施或未严管 并严格执行 和排放记录 格执行或有措施未审批均扣 理 10分,没有排放记录扣5分,扣完为止 5.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井下抽查20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调和检查有关分,扣完小项分为止。矿长度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记录 和总工程师因事不能审阅报 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表,由其代理人审阅的不得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矿长、总工程分。 师审阅 6.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检查有关10 无专门机构该项不得分,人备符合《规程》和两级公司的有关规定 记录 员配备不符合规定扣5分,人员配备不足扣5分,扣完 为止 合 计 1.井下爆破材料库符合《规程》规定 四、 井 2.矿井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下 管编号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爆 破 3.爆破作业执行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管 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理 四、
100 查现场和10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 记录 分 同上 10 未建立制度及管理办法该小项不得分 少一项制度扣5分 发现一次未执行制度该小项不得分 无爆破作业说明书,该小 同上 15 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同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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