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范围
1.1本对比测试说明了CEMS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
1.2本技术标准包括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CEMS. 2.术语 2.1颗粒物
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处理中产生的悬浮于液体和烟气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 2.2气态污染物
气态污染物是指以气体状态分散在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 2.3状态下的干烟气
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是指在273K,压力为101325Pa条件下不含水气的烟气. 2.4烟气排放连续监测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是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每个固定污染源的测定时间不得小于总运行时间的75%,在每小时的测定时间不得低于45min. 2.5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测定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它是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监测系统。 采样系统:采集,输送烟气或使烟气与测试系统隔离; 测试系统:检测污染物,显示物理量或污染物浓度;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集并处理数据,生成图谱,报表,控制自动操作功能; 2.6点测量CEMS
在烟道或管道断面某一点上或沿着等于或小于断面直径10%的路径上测定的CEMS。
2.7线测量CEMS
在沿着大于烟道或管道断面直径10%的路径上测定CEMS。 2.8满量程值
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CEMS的最大测量值。通常设置为高于排放源最大排放浓度的1-2倍。 2.9零点漂移
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仪器的读数与零输入之间的偏差。 2.10量程漂移
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仪器的读数与已知参考值之间的偏差。 2.11响应时间
显示值达到稳定值的90%时所需要的时间。 2.12矩心区
烟道或管道断面的几何中心区域,区域面积不超过烟道或管道断面面积的1%.
2.13调试期间
在检测CEMS技术指标前,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要求CEMS的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168h). 2.14检测期间
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检测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行时间(不少于168h). 2.15复检期间
在CEMS技术指标检测合格,仪器连续运行90d以后,复检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行时间(不少于24h),复检时不得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 2.16校验期间
对正常运行的CEMS的技术指标进行校验所要求的运行时间(不少于24h),校验时不得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 2.17相关校准
建立颗粒物CEMS显示物理量与参比方法测定颗粒物浓度的相关曲线,将CEMS显示物理量转换为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含量。 2.18相对准确度
参比方法与CEMS法同步测定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的测定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参比方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比。 2.19速度场系数
通过烟道或管道断面烟气的平均流速与相同时间区间通过同一断面或非同一断面中某一固定点或测定线的烟气平均流速的比值。 2.20 CEMS的组成和描述
烟气CEMS由颗粒物CEMS和/或气态污染物CEMS(含O2或CO2),烟气参数测定子系统组成.通过采样方式和非采样方式,测定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同时测定烟气温度,烟气压力,流速或流量,烟气含水分量(或输入烟气含水分量),烟气含氧量(或二氧化碳含量);计算烟气污染物排放率,排放量;显示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传输系统传输至管理部门. 3.技术要求 3.1环境要求
仪器设备在以下环境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20~45℃; b 相对湿度:≤90%
c 大气压:86~106kpa d 烟气湿度:260℃ 3.2供电电压
Ac220V+10%,频率50Hz;
3.3安全要求
3.3.1在10~35℃,相对湿度≤85%条件下,仪器电源引入线和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欧姆;
3.3.2仪器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人身触电; 3.4校准
仪器应能用手动和/或自动方法进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校准; 3.5净化
仪器应具有防止光学镜头,插入烟道或管道的探头被烟气污染的净化系统;净化系统能克服烟气压力,保持光学镜头,插入烟道或管道探头的清洁. 3.6数据采集和处理
仪器应具有记录,存储,显示,数据处理,打印,故障告警,安全管理和数据,图文传输功能.仪器应设置RS232,RS422,RS485中任一种通讯接口.
4.烟气参数测定与污染物浓度换算和排放率计算要求 4.1烟气参数测定
4.1.1烟气温度温度测定
由CEMS配置的热电偶或者热电阻温度传感器连续测定,示值偏差不大于+3℃;
4.1.2烟气中水分的含量
a.由氧或湿度传感器连续测定方法
由CEMS配置的氧传感器测定烟气除湿前,后氧含量计算氧气中的水分含量,或由湿度传感器连续测定烟气中水分含量. b.手工测定方法
按GB/T16157-1996第5.2条选用重量法或冷凝法或干湿法中的一种方法测定,取平均值输入CEMS.
4.1.3烟气中O2,CO2的测定计算
由CEMS配置的氧传感器或二氧化碳检测仪分别连续测定烟气中的O2或CO2含量
4.1.4烟气流速,流量的测定和计算
a. 测定大气压
1)由CEMS的配置的大气压力传感器测出.
2)也可以根据当地气象站给出的上月平均值或上年平均值,并根据测点与气象站的不同标高,按每增,减10m,大气压减增110Pa进行修正,输入CEMS中作为本月或本年的平均大气压.
b.测定烟气流速
由皮托管测速仪或靶式流量计测速仪连续测定烟道或管道断面某一点的烟气流速,或热平衡仪连续测定断面某一固定点的烟气质量流速,或由超声波测速仪连续测定断面上烟气的线平均流速. c.烟气流速和流量的计算
1)皮托管法计算烟道或管道断面平均流速如下式
V=Kv*Vs 式中:Kv_速度场系数
V_测定断面某一固定点或测定线上的湿排气平均流速,m/s Vs_测定断面的湿排气平均流速,m/s
2)烟气流量的计算
工况下的湿烟气流量的计算如下 Qs=600*F*Vs 式中:Qs_下湿烟气流量,m3/h F_测定断面的面积,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