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水旱灾害气象灾害Ⅱ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水旱灾害气象

灾害Ⅱ级响应及森林火灾Ⅱ级预警的通知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0]73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17 【实施日期】2010.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水旱灾害气象灾害Ⅱ级响应及森林火灾Ⅱ

级预警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7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自2010年4月24日市应急委将贵阳市自然灾害救助、水旱灾害、气象灾害Ⅰ级响应及森林火灾Ⅰ级预警调整为Ⅱ级以来,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灾害应对工作,全市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工作取得重大胜利。近段时间,我市出现多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目前全市干旱范围明显缩小、程度明显减轻,旱情已得到根本缓解。市气象部门根据近期降雨实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已于2010年5月5日解除干旱橙色预警。根据气象、旱情、灾情变化和有关预案规定,市应急委决定:从2010年5月15 1 / 2

日起,终止贵阳市自然灾害救助、水旱灾害、气象灾害Ⅱ级响应及森林火灾Ⅱ级预警,

撤销市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依照相关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响应和预警级别。

当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切实做好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目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一些地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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