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师 系 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原任职资格 现申报资格 申报学科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供申报评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11页及第13页“本次上报的代表作”栏由被评审者填写,填写内容应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12~18页由组织填写。
2. 填写内容除人事、职改等部门鉴定外请一律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体统一使用仿宋_GB2312,纸张幅面限定为16开,采用8开对折正反四页装订。
3. 属破格申报或以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身份申报或转评职称人员,须在封面“现申报资格”后分别括注“破格”或“专职辅导员”或“转评”字样。
4. “取得专业学历学位相关情况”的“毕(肄、结)业时间及学制”栏,应将非选择项目划去;“学历”请依据毕业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层次;“学位”请依据学位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学科类别及层次。
5. “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译著)情况”栏,请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译)作、普通期刊发表论文顺序填写;且论文部分只填写本人独著(含第一作者)的,著作须依据其前言或后记声明在“本人承担部分”标注撰写字数。
6. “任现职以来取得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栏,所填项目必须提供对应的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文字性佐证成果和必要的研究经费银行到款凭证;承担角色以量化形式表述,格式为“本人排名序数/含主持人在内的承担项目总人数”;“国际领先、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 的鉴定结果必须是结题评审专家结论,否则请填写“其它”或“结题”。
7. “代表作”栏,正高级申报人填写3篇,副高级申报人填写2篇。 8. 公示情况请填写到“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
9. “呈报单位意见”栏,如本人所在单位业务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为同一机构,则只需在“行政部门负责人”处签署。
10. 本表所填写内容不得出现涂改痕迹。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现名 曾用名 毕(肄、结)业 时间及学制 取得时间 性别 出 生 年 月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身 体 状 况 学 校 专 业 专 业 学 历 学 位 民族 出生地 参加工作时间 层次 取得博士研究生 专业学历硕士研究生 学位相关情况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任职资格名称 现任职称 及同职级 资格情况 现主要从事何种专业教学工作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青年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批准单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