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资料(办事指南)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须知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一百零一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目录第249项规定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4.《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67号) 5.《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技监局令第13号) 6.《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 7.《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 8.《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 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10.《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11.《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 1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一)省质监局负责受理以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 1.锅炉的安装、改造
2.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
3.GB类、GC类中GC2和GC3级、GD类中GD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 4.电梯的安装、改造,及随安装、改造一起申请的维修 5.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及随安装、改造一起申请的维修 6.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及随安装、改造一起申请的维修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因国家尚未制定实施细则,该项许可暂不受理) (二)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负责受理辖区内以下单项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许可: 1、电梯的维修 2、起重机械的维修 3.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 4.客运索道的维修 五、许可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并经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
2.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在许可有效期内未发生施工严重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技术规范的行为,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业绩符合要求(仅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换证、升级申请)。 6.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改造资格的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具有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 2.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
(二)申请增项、换证、升级需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 2.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
3.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
网上申请的,应当在线(www.gdqts.gov.cn)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上传质量保证手册电子文本。申请书附件中的申请许可类别表、工商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及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应以原件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FG文件)方式提供。其中申请许可类别表应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以纸质文件申请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其中《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一式三份(附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本),质量保证手册一份(附电子文本),工商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许可程序
1.申请。办理省质监局受理事项,申请人登录省质监局网站(www.gdqts.gov.cn)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资料。不按要求上传工商登记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文件的,视为无效申请退回。以纸质文件申请的,申请人可前往省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提出。 办理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受理事项,申请人可登录受理主体的网站或前往受理主体的办公地点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