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交通事故给我们的警示
10月4日凌晨1时许,行车二车间三名职工下中班后和另外一名职工子女共2男2女,利用休班时间,由行车二职工孟猛驾驶从莱芜租赁公司租来的红旗牌轿车,从莱钢出发沿济青南线前往胶南。早5时左右,行至距黄岛53KM+359米处时,四人所乘车辆因发动机温度过高发生故障,遂将车停靠在紧急停车带内,并打开四角警示闪光灯,四人坐在车内。约5分钟后,四人所乘小轿车被一辆河北牌照大货车追尾后又碾压在车底,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一名女职工从破损的车窗爬出车外生还,随后小轿车起火,困在车内的其余3人死亡。肇事大货车车头,也被烧毁。我们应该从中汲取什么样的教训?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先让我们看一下几个鲜活的案例和血淋淋的场面: 一、其它事故案例
(一)2008年春节期间,在成渝高速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大货车擦挂一大巴后与中心护栏相撞,侧翻在超车道上,而在主车道被擦挂的大巴司机,看得出来非常具有高速路驾驶经验,并没有立即停在道上进行所谓的保护现场或与大货车司机理论,而是将大巴开到离车祸现场500米的应急道停下,打电话通知了交警。这时候,一辆飞度FIT路过车祸现场,巨大的好奇心,使飞度车司机停了下来。就在停下
不到1分钟,一辆在主车道货车以100公里/小时驶来,看见停下的飞度,立即紧急刹车,可货车仍然无情地撞上了飞度,当场造成飞度车上的人三死两伤。这就是大巴司机和飞度司机的职业差别,也就充分说明了如何处理看见车祸应有的方式和所带来的结果。
关键词:看见车祸,远离现场,不要添乱,帮助报警 (二)绵广高速公路案例:发生车祸时,仅仅只有中华轿车上的3名驾乘人员受伤。很快,与中华轿车同行的一辆现代越野车上的驾乘人员和两辆货车的驾乘人员都立刻下车,对伤员展开营救。随后,接到求救电话的绵阳404医院的3名救护人员和两名成绵广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到达现场。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噩梦即将降临。
凌晨1时30分,绵阳市北川县驾驶员吴迎平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21396的货车载着一车水泥来到事发现场,一头撞进民警用警示标牌、标筒设置的警戒线,冲进正在抢险的人群,再次撞上中华轿车后发生侧翻。惨剧,就在这瞬间发生:冲进警戒线的水泥货车,当场撞死成绵广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刘远明,另直接造成3人死亡,12人受伤。在这个案例中,除开救援中华轿车的人员外,当时在现场对另外伤员进行救护的医生,如果将伤员移至在500米外的护栏外,至少受伤人数要减少。
关键词:脱离车体,远离现场,设置警示,尽快报警
(三)2008年9月14日中午12时20分,在桂柳高速公路永福段上行线(即柳州至桂林方向),一辆宝马车与一辆半挂货车发生碰撞,两车与路中间的隔离栏刮蹭数十米后冲过隔离栏,半挂车车头冲出路外,车厢则倾覆压在宝马车上,半挂车厢阻断了高速公路2/3的路面。
下午1时10分,另一辆由柳州开往桂林方向的大货车,与倒在路中间的半挂车发生二次碰撞,造成桂柳高速路完全被堵塞。下午2时40分,正在现场排队等候的一辆运载化学药物的半挂车发生自燃,并猛烈燃烧。经过消防、交警以及路政等有关部门人员的通力协作,当天下午5时40分,大火被扑灭,事故现场被有效清理,道路恢复缓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