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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第十六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员、考研、成教、专升本等)。本站所有笔记均为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室内环境和(前三章样本) 第一节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 最新自考核心班内部权威资料,经过细心整理成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 第二节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了WORD版本,便于打印、携带和查找。 笔记依据教材 宙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第十七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关于笔记: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大气金瑞林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 我们的每一份资料都凝结着开班八年专业授课老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 第二节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主要法律规定 师辛勤的心血,每一份资料都是他们智慧的结晶,笔记依据目录 既是自然环境要素,又是自然资源:土壤,阳光,第一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 第十八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其他危险物质管理每一份资料都是有生命的知识系统,我们求抓使水,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 第一章 绪论 的规定 笔记覆盖到每个知识点,抓住最核心的题目,尽二、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第一节 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第一节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我们最大之力保证通过率。 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可以作两个方面的最基本的概第二节 生态学基本知识 第二节 其他危险物质的安全管理规定 ◆ 笔记特点: 括: 第三节 环境问题

第三编 自然资源保护法 本站所有自考成考笔记是我们辅导班经验丰富⑴人类是环境的产物 第四节 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整个第十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的老师的授课笔记精心整理而成,是一套完整复生物界一样,要完全依赖于地表的环境条件。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自然资源及其特征 习资料,内容全面,或按不同题型分类整理,或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 如地表大气中氧的形成,一切动物离开氧气便不按章节顺序整理,便于打印、携带和查找。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

能生存、臭氧层的形成也是地球生命存在的先决第二十章 土地资源保护法 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 郑重承诺: 条件之一、对人体血液成份所作的科学测定表明,第一节 土地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第四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1)每部笔记的整理严格依据最新教材和考纲; 第二节 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 人体血液含有60多种化学元素,而且其平均含量(2)力求涵盖到每个知识点; 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制度的规定 同地壳各种元素的含量在比例上惊人地相似。 (3)知识点覆盖率80%,轻松过关。 第一节 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⑵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 第二节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四节 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 省钱省力: 人类能通过劳动,通过社会性的生产活动,有目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第五节 关于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功能的规(1)省时:A4纸分栏,排版精美,无需再整理; 的、有计划、大规模地改造自然环境,使其更适门的历史必然性 定 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2)省力:可直接看笔记,无需再看教材; 人类——环境系统工程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作第四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第二十一章 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法 (3)省钱:省下购买教材的费用,也免去了补考用的复杂关系。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 第一节 水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费 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第二节 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 第二节 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 联系方式: 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第三节 水土保持的法律规定 ⑴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 第四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QQ:970142415 旺旺:ayyep 再生增殖能力;⑵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第二十二章 森林资源保护法 第五节 环境标准

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第一节 森林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第六节 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官方网址: 第二节 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律规范 如果超出这两种界限,就会打破生态系统的正常www.YcBiJi.com

平衡,一方面造成资源枯竭,一方面使环境质量第二十三章 草原资源保护法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恶化。 第一节 草原资源及其立法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与立法规划 三钻信誉自考笔记淘宝店: 第二节 草原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环境保护应该遵循的自然规律主要是生态学的规http://shop34332704.taobao.com/

律。 第二十四章 渔业资源保护法 第六章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

第一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重点) 生态学的概念是由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第一节 渔业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第一节 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

第一章绪论(基础)(非重点) 第二节 渔业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 出的,研究动物同有机和无机环境的全部关系。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第三节 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第二十五章 矿产资源保护法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环境”的范围与环后来被定义为: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第四节 环境管理机构

第一节 矿产资源及其保护立法 境科学中“环境”的范围不同与差异 第五节 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关系的科学,把主体从动物扩大这整个生物界。 第二节 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⑴环境的一般概念,是指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人与生物圈”的 第七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研究列为全球性课题,强调从宏观上研究人与环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第二十六章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 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第一节 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保护立法 定的依据 ⑵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境的生态学规律。生态系统是生态学研究的中心第二节 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第二节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课题。 第三节 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的原则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第二节 生态学基本知识 第四节 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⑶相同点:“环境”在法律上的定义必然是以环境一、生态系统的组成(单选或多选) 第四节 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 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的,且在质的规第二十七章 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 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第五节 公众参与原则 定性方面,二者是一致的。 第一节 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概述 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 ⑷不同点: 第二节 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八章 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系。每个生态系统就是生物界活动的基本单元,第三节 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而且人类便处于由各种生态系统组成的生物圈内。 第四节 文化遗迹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的组成包括: 第三节 “三同时”制度 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⑴生产者。生产者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第四编 国际环境法 第四节 许可证制度 ②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第二十八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第五节 征收排污费制度 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在生态系统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第六节 经济刺激制度 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⑵消费者。消费者是指所有的动物。一级消费者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第七节 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 究对象。但是,整个自然界和无限的宇宙不可能是以植物为食的草食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的是第三节 国际环境法的主体和客体 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第四节 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发展 第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影响以外,还二级消费者;以二级消费者为食的食肉动物是三 第一节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级消费者。有的动物包括人类是杂食者,既食植第二十九章 国际环境法的原则与实施 第二节 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的那些环境要素。作为法律保护的自然客体的范物又食动物,称为混合消费者。消费者虽然不是第一节 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 第三节 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 围,只能是那些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调节或支配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第四节 自然资源许可制度 的自然客体,凡是人类不能对其产生影响的自然有机物的直接生产者,但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能第三节 国际环境责任和争端的解决 第五节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物,即使它与人类生存有关,也不属于法律保护量转化过程中处于中间环节,因而也是生态系统 的范围。 第三十章 环境与资源的国际法律保护 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章 环境标准

③人类把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其最根本的第一节 大气与外层空间 ⑶分解者。分解者主要是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第一节 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

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第二节 海洋环境 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等,第二节 环境标准的作用

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第三节 淡水资源 第三节 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

④某些自然物存在于自然界具有环境功能时,它其作用是保证生态系统的循环,也是生态系统的第四节 废弃物与有毒有害物质和行为 第四节 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

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当其脱离自然有机组成部分。 第五节 生物多样性

界失去环境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⑷无生命物质。无生命物质包括自然界各种有机第六节 两极地区与世界遗产 第十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法的保护客体,而可能成为民法的保护对象。 物、无机物和自然因素。如阳光、水、土壤、空样本与笔记说明 第一节 行政责任

补充: 气等,为生物提供了必需的生存条件。 第二节 民事责任 1、本文档仅为前三章样本 如需完整版 二、生态系统的功能 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第三节 刑事责任

请QQ:970142415 手机:138 3721 3916联系 ⑴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 议提出的。 ◆最新免费提供部分自考科目音频讲座,请联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生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

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态系统的能量流动通过食物链和食物网进行的。 第十二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系站长索取!详见: ⑵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科学中最常用分类: 第一节 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 官方网址:www.YcBiJi.com 第二节 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 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其中最主要的是水循环、碳循环和氮循环,它们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非常密切。 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食物链概念形成一条以食物把各种生物连结起来第十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 的锁链,叫做食物链。 2、样本和完整版笔记均严格按最新制定教材目录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第二节 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营养级概念在食物链上的各个环节称为营养级。顺序整理,每个知识点既可以作为选择填空又可人工环境,也叫人为环境、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 一般有4至5个营养级。 用在简答论述,而不是绝对按照考试题型总结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第十四章 海洋环境保护法

1/10定律是指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第一节 海洋环境保护法概述 的,因此更利于全面把握知识点或者考试时临时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第二节 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翻阅。 。 的,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浏1/10被上一营养级所利用(即1/10定律)

生物放大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 关于站长: 第十五章 水污染防治法 览区等。 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第一节 水污染防治法概述 本站长目前于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参与了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生活象称为“生物放大”。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西政开办的各类考试辅导班(自考、司考、公务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此分类,按照环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

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自然因素,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台风、水旱灾害、泥石流等,都可以在短期内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为因素,如建造大型工程,从而大规模改变环境条件;大量毁坏植被,从而改变生物的生境;向环境中大量排放有毒污染物,等等,这些人为因素都能破坏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引起生态失调,甚至造成生态危机。 第三节 环境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概念及分类 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这就是环境问题。 第一环境问题,是指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 第二环境问题,是指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次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有的国家称为“公害”。 广义的环境问题包括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和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两类。狭义的环境问题则仅指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环境科学主要研究第二环境问题。 第二环境问题的分类 ⑴自然环境的破坏,所造成的后果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有的甚至不可逆转。 ⑵环境污染,主要是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生活把大量污染物排入环境,使环境质量下降,以至危害人体健康,损害生物资源,影响工农业生产。 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又有密切联系,二者具有复合效应。环境破坏可以降低环境的自净能力,如森林减少会加重大气污染;而环境污染又会降低生物生产量,加剧环境破坏。 当前的环境问题: 没有彻底解决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以新的形态在发展 出现了全球性的3大问题是:酸雨二氧化碳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 自然环境和资源难以承受高速工业化,人口剧增,城市化的巨大压力 自然灾害显著增加 大气污染范围越来越大,出现了全球性的并直接影响整个生物圈的某些机制和平衡的3大问题是:酸雨二氧化碳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 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间的关系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一个国家的地理条件和资源状况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人类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正常需要,就必须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和养护。 环境问题和人口问题有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殖应有一个适当比例。认为社会发展只取决于社会制度而与人口增殖无关,甚至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存在人口过剩问题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人口增长过快,会刺激需求和生产,从而破坏人类环境系统的总平衡。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人口膨胀是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它引起了粮食紧张、资源破坏、能源危机、环境污染加剧等一系列问题。非洲自然环境破坏引起的大灾荒,根本原因是人口激增。 我国的人口问题是一个在短期内很难扭转的最大的社会难题之一。 发展包括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两方面,而基础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尤其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保障和改善人们衣、食、住、行的生活需要是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发展中国家,要摆脱贫困、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唯一的出路是发展经济。包括环境问题的解决。也需要通过发展经济来为其提供资金和技术。但是经济的发展,生产的增长,意味着取自环境的资源和排向环境的废弃物都要增加,因而受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量的限制。盲目发展生产,会造成资源、环境也发展之间的比例失调,从而导致资源枯竭、境发展经济的道路,曾经为之佬出了巨大的社会的措施。 ⑶社会性,环境保护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和经济代价。 致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二、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很重要)可能简答或论益性,最明显地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一面。 述 ⑷共同性,当代的环境问题已不是局部地区的问⑴环境问题的解决,也需要通过发展经济为其提题,有的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球性问题。污染是供资金和技术。但是,经济的发展,生产的增长,没有国界限制的,一国的环境污染会给别国带来意味着取自环境的资源和排向环境的废弃物都要危害,因此,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增加,因而受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易的限制。尤其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的合作盲目发展生产,会造成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与交流。 比例失调,从而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与破坏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加剧。这样不仅使发展不能持续进行,还会带来(重点难点可简答) 灾难性后果。 目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和⑵在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制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约关系,实际上是三种再生产即人类自身的再生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产(人口增长)、自然的再生产(资源增殖)和经制定本法。” 济再生产(经济发展)相互结合和制约的关系。任务 由于为这三者这间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在社会发⑴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展中或经济发展中只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坏; 第四节 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⑵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一、环境科学的产生和发展】 ⑶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1、环境科学是在50年代环境问题严重化的背景展。第一项任务即保护环境与资源是环境与资源下诞生的。1954年,美国一批学者最早提出“环保护法的直接目的。第二项任务保护人民健康,境科学”这一名词并成立了“环境科学学会”,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任务。 当时指的是研究宇宙飞船中的人工环境问题,同两种目的(目的二元论) 现在的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完全相同。 概括和比较分析世界各国环境法关于目的性的规国际性环境科学机构出现于60年代,1968年国定,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目的分为两种: 际科学联合理事会设立了环境问题科学委员会。 ⑴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境的关2、70年代出现了以环境科学为内容的专门著作。系,保护和改善环境; 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而出版的《只有一⑵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两方面:①保护人个地球》,可以说是环境科学中一部有名的绪论性群健康,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著作。 第四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50-60年代,环境科学侧重于研究环境污染机理和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防治技术。 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70-80年代,学科的交叉和渗透明显加强,科学技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术、生产、环境与资源这三者的相互作用也明显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加强。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环境地理、生物、物理、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化学、医、工程、经济、管理学。 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三、环境科学的任务 ⑵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它是一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科,主要任务包括: 素。 A.探索全球环境的的演化规律。 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B.研究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 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和调整方法的综合性是环境与C.研究环境变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 资源保护法的重要特征。 D.研究区域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综合防治措施。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 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含义 加者,又称为“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在我1、欧洲国家多称“污染控制法”, 国,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2、日本称“公害法”, 社会组织和公民。 3、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自然保护法”, 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4、我国以前称“环境保护法”, 为权利主体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或相应地5、美国一般称“环境法”。 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概念及三点含义 主体承担的义务:是指必须履行某种责任,它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现为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能作出某种行为。 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的承担的义务。 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个定义主要包含三点主要含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行⑴表明环境与资源保护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为。 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富和其他权益三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维护生客体一般只有物和行为。 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 ⑴物。 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作为权利义务对象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的物,是指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就是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说这些自然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 会关系主要包括两个主要方面:①同保护、合理(另外,前面提到的某些环境要素,如太阳,对开发和利用自然环境与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人类来说至关重要,但因人的行为不能影响和控系;②同防治各种污染和防治各种公害等有关的制,它就不能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社会关系。 体;某些珍稀动物,在它们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 功能时,如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的熊猫、老虎,也(本章重点难点) 不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是民事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 法律关系的客体;某些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认为阶自然物如土地、森林、草原、山脉、矿藏、水流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唯一本质属性,应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或集体拥有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所有权,而不能成为私人财产的客体;还有一些性质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 作为环境要素的自然物,如空气、风力、光照等,⑴现代环境法的产生,不是因为阶级矛盾不要调只能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而不和,而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严重危害了人类生存能作为具有财产权内容的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环境,也就是说,环境法产生的背景不是阶级矛系的客体。就是说,它们不能作为财产而被主体盾,而是人同自然的矛盾。 占有或处分。注意案例) 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人类赖以生存⑵行为。 的自然环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是保护与作为法律关系客体之一的行为,是指参加法律关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 系的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在环境与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常常有密切的联系,并体现执政阶级的政策和利益,表现为从事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 因而也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法的一般属性。例题补充: 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和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即强烈的以下属于环境法保护对象的有:池塘里青蛙,马第一节 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现代环境法产生于工业发达国家,大体经历了产生、发展、完善三个阶段 ㈠产生阶段 时间:18世纪60年代~20世界初(公害发生时期,也是环境法的产生时期) 内容:工业经济造成的环境污染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空前规模的人为的环境污染。1873、1880和1891年,英国伦敦三次发生因燃煤造成的毒雾事件,死亡上千人。同期在日本也发生了严重的公害事件,1873年日本爱知县别子铜山冶炼所因排放大量二氧化硫造成附近农业的严重损害,引起农民数次骚动。由于一些公害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公民的骚动,也震动了当时的执政者。在一些工业发展较去快的国家,开始制定防止大气污染和河流污染的单行法规。其中代表的有:1863英国颁布了《制碱业管理法》(1906年修订)、1876年英国颁布了《河流污染防治法》,禁止向河流排放污染物以保护水源、1913年英国《煤烟防治法》,其控制对象是制碱业以外各种向大气排放烟尘的污染源,是防止大气污染的早期的主要立法。日本1896年颁布了《矿业法》和《河川法》。“公害”一词最早就是在日本《河川法》里提出的。 特点:西方国家早期的环境立法,主要针对当时的环境污染,即大气和水的污染,防治范围比较狭窄;立法措施主要是限制性的规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国家对环境的管理。 ㈡发展阶段(注意这一时期立法特点) 时间:20世纪初~20世纪60年代 这一时期是西方工业化国家公害发展和泛滥的时期。 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两个重要特点: ⑴制定了大量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从数量上说,远远超过其他部门法。 ⑵除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外,又制定了一些新的环境法规,如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处置、放射性物质、农药、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等,使环境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更加广泛。 ㈢完备阶段(注意标志性的东西,立法特点) 时间:20世纪70年代~现在 在“环境危机”深刻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很多国家对环境实行更加全面、严格的管理。 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如下特点: ⑴为了提高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地位,很多国家在宪法里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内容,有的国家把环境保护视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⑵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不少国家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⑶各国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生了根本转变,采取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政策和措施。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各国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的环境政策和立法指导思想。 ⑷把环境保护从污染防治扩大到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加强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立法。 ⑸法律“生态化”的观点在国家立法中受到重视并向其他部门法渗透。 ⑹环境立法的完备化和对环境保护这一社会关系的全面调整,使环境法从传统法律部门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二节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殷商时期,在世界历史上可能是最早出现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国家,但是我国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生比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至少晚一个世纪。 ㈠中国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早在公元前3世纪,杰出的先秦思想家荀况就在《王制》中指出,如果按照自然法则处理开发、利用、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的关系,就可以使自然资源永续利用。 殷商时期有禁止在街道上倾倒生活垃圾的规定,而且视其为犯罪。 西周时期颁布了《伐崇令》这是中国古代较早的保护水源、森林和动物的法令。极为严厉。(2000年出过题。) 中国比较完备的封建法典《唐律》中设有“杂律”一章,更具体、更详细地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作了规定。《明律》、《清律》,多沿唐律,也有类似保护环境的规定。 ㈡中华民国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1、国民党方面:《渔业法》、《森林法》、《狩猎法》、《土地法》、《水利法》 2、共产党(革命根据地)(多选):《闽西苏区山林法令》、《晋察冀边区森山办法》、《晋察冀边区垦荒单行条例》、《陕甘宁边区森林保护条例》、《晋察冀兴修农田水利条例》、《东北解放区森林保护暂行条例》。 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时期 从新中国成立~1973年 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矿产资源保护法规。 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戏团大象,农民种植的庄稼,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草原上放牧的牛羊,人工栽种的次森林 环境污染与破坏加剧。这样不仅使发展不能持续⑴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第三章 进行,还会带来灾难性后果。西方国家工业化过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较简的法律部门。 单) 程中普遍走了一条重发展、轻环保,甚至牺牲环⑵技术性,环境保护需要采取各种工程的,技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第一次把重要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规定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从所有权方面确立了全民所有的宪法原则。 1956年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这是我国第一个对防治工业污染作出规定的法规。

1959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除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外,还对水源选择和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作了规定。 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时期

自1973年8月我国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止。

这一阶段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发展过程为: ①官厅水库及北京西郊污染情况的调查和国务院关于防治城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批示的发布。 ②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环境保护提上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 ③197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防治沿海水域污染的法规。

④197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提供了宪法基础。 ⑤一系列环境标准的制定和颁布。 A.《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该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B.《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等。

C.《食品卫生标准》,第一次对我国各种食品规定了系统的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 ⑶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初步完善时期

自1978年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的环境保护事业和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并初步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①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法治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系开始建立。

②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严重比例失调,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是又一个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也是对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补充和具体化。

③至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发展十分迅速,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中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

④为了加强环境的定量管理,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不断颁布了一批具有规范性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基础方法标准。 ⑤在其他一些部门法的立法中,也注意到了环境保护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作了相应的有关规定。 ⑥目前我国正在准备制定一批新的环境保护单行法规。 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历史必然性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依据和标志 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是其是否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所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

在国外,环境法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观点已为一般人所承认。

在国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前几年认识尚不一致。更多人的主张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已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目前这种观点基本成为共识,其基本的依据和标志是:

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其所调整的明确的、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

⑵我国近年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发展很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已经形成。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必然性三点记住 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以致必须由国家来承担保护和管理的职能。

⑵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通过多各手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法律手段。

⑶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的、全面的保护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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