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有效地归集与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共同拓展不良资产、债务重组及并购业务的形式与范围,互利共赢,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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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拓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债务重组业务、股权投资与并购业务,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 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到期后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5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 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注册号: 3.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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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为XXX万元,各合伙人具体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姓名) 住所 出资数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上述合伙人为公司或其他机构主体时,出资资金应于合伙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合伙人为自然人时,出资资金可以分次到位,首次出资不能少于个人认缴出资额的50%,应于合伙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剩余出资部分应于合伙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18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一)每年按照利润计提5%作为合伙份额回购准备金; (二)每年按照利润计提不超过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扣除必要预留部分后,剩余利润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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