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局长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

民政局局长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

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对于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社会组织现状

近几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社会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社会组织2066个,其中社会团体688个,从业人员35719人;民办非企业单位1378个,从业人员27100人。已建立党组织的125个。这些社会组织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跨越多个部门和不同所有制形式,汇聚了各类优秀人才,拥有技术、信息、项目、人脉等多方面资源,在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保健、扶贫开发、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社会福利、行业管理、社区建设、农村经济等诸多领域具有很强的能量储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虽然社会组织的发展越来越快,地位越来越突出,但相关职能部门对新时期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一是认为社会组织本身具有组织松散的特点,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难度较大,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不突出,建不建立党组织无所谓。二是认为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独立执业和独立开展活动的要求相冲突。由于认识观念上的淡薄性、片面性,各级领导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仍然不是很重视,没有当作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去抓,提不上日程,达不到要求。尤其是思想上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思路不够清晰,这也是阻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低,发挥作用不大。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较少与党中央提出的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的要求差距太大,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一是很多社会组织有资质、有资金、有活动,但无固定场所,致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为空谈;有的即使有经营场所,但未能开展党组织活动;有的欠缺活动经费,致使党组织活动跟不上党建需要。二是个别社会组织党组织,因业务情况、单位规模、党员人数受限,其党组织无论从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组织活动等方面与社会组织的经营规模、管理范围、服务水平不相适应,党员的积极性、先进性难以发挥。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社会组织党建工

作的领导管理体制相对滞后,党组织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一是从组织管理方面看,社会组织在管理体制上实行的是双重管理,组织部门宏观领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但具体工作主要依靠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虽然中央有文件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业务主管单位,但我市社会组织大部分以挂靠形式建立党组织,大多数业务主管单位并不了解自己还负有社会组织党建的责任。二是从党员管理方面看,目前绝大多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都具有多重身份,他们既是社会组织的成员,又是单位的干部职工,有的甚至还参加了两个以上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就必须把这些具有多重身份的党员纳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客观上需要其参加多重组织生活,但这又与一名一般党员只能归入一个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传统模式相冲突。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式单一。传统的党建工作方式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但并不适合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多数不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层级制,比较松散,人员构成复杂,有专职和兼职的,有固定的和临时的,还有工作人员和会员,规模大小不一。社会组织中,党员一般都在原单位或所在农村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其从业人员特别是党员的管理大多沿用机关事业单位的传统模式,普遍存在没有独立的党组织,一般都是挂靠原单位党支部或基层村级党组织开展活动,党

建工作空白点较多,党组织活动开展没有常态化、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尤其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缺人员、少经费、无场所的问题比较突出。#p#分页标题#e# 三、对策和建议

强化社会组织党建理念,夯实思想基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加快新形势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健全党组织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石,也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要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的办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加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社会组织向正确的政治方向去发展。二是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探索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社会组织具有相对独立自主的性质,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工作中不可能包揽一切,不能以党代社,但也不能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党组织必须要充分发挥作用,保证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中各阶层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三是增强指导意识,服务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关系,适应新时期转变党的工作方式的需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

遵循规律有机统一起来,尊重社会组织的自治、自律特点,寓管理监督于协调、指导、服务之中,既保护和调动社会组织的内在活力,同时,又要确保社会组织要向正确方向去发展。

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实现全面覆盖。要本着“应建必建”的原则,把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摸底调研,了解现状。要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本地本单位社会组织和党员情况,全面了解各社会组织运转和党员、党组织、群团组织组建,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做到负责人身份清、工作人员数量清、组织设置清,并逐个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因地制宜,灵活组建。要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在社会组织中通过采取“建、联、挂”等多种方式,切实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一要派党员指导建。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指导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探索党组织设置方式。二要党员够数单独建。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采取单独建的办法,及时建立党组织。三要集中党员联合建。对于正式党员人数少的社会组织,要采取多个社会组织联合组建的办法,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四要发展党员及早建。社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理顺后,仍不具备建立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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