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竹山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董永祥
(2003年12月26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意见,在市委考察组认真考察,并组织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县委研究,报市委同意,并以十发干[2003]79号《关于竹山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批复》正式行文明确,中国共产党竹山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为31名,本次大会应选举产生30名县委委员,空缺1名以后增补,按照10%的差额,候选人应为33名。候补委员4名,按照10%的差额比例,候选人应为5名(含县委委员候选人落选的3名);县委常委会由13人组成,按差额1名的要求,候选人为14名,在县委常委会组成中,书记1名,副书记4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9人组成,按照10%的差额比例,候选人为21名,县纪委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按差额1名的要求,候选人为10名,在县纪委常务委员会组成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根据市委批复精神,经过反复认真地酝酿,拟定了中国共产党竹山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已印发主席团全体成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县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成情况 1、县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成情况
县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以下几方面的同志组成: ①市委提名的十一届县委常委候选人(14名): 其中,继续提名的10名,即: 董永祥、沈学强、明正慧、冯安龙、王治安、朱林、李万仓、郑斌、邹建平、刘艳红(女) 新提名的4名,即:全照明、曹明权、沈明云、方孝春
②市委提名的县人大常务副主任候选人和市委提名的县政协主席候选人、十四届人大留任的党员副主任和六届政协留任的党员副主席(4名):
王友军、刘声齐、沈传斌、张友庆
③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之外的党员副县长(2名,不含下派挂职的副县长): 袁昌国、郭卫东
④县人武部部长(1名): 金京桥
⑤市委提名的县法院院长候选人、县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2名): 吴英忠、陆庆华
⑥县委有关工作部门和县政府综合部门、经济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8名): 梁邦国: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 勇: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殷世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朝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名村: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治国: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夏树应:县交通局局长; 唐泽斌:县水务局局长。
⑦群团组织有关负责同志(2名): 喻力猛: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荣珍(女):县妇联主席。 2、县委候补委员候选人(5名):
县委委员候选人落选3名作为候补委员候选人,另提名以下2人: 薛继田:县教育局局长;
吴善宏:团县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3、县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成情况(21名): 县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同志组成: ①县纪委常委候选人(10名),其中,继续提名9人,即: 明正慧: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梁邦国: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兴武:县纪委副书记; 刘 锐:县纪委副书记; 徐艳琴(女):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张 勇: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章 伟、刘 平、柏 林:县纪委常委。 新提名1人,即:
温荣宝:宝丰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②按照纪检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8名): 陈代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齐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宝贵:县审计局局长; 朱仕福:县人事局局长;
李传知: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赵书学:县法院副院长; 田 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绪林:县公安局副局长。
③有关乡镇的纪委书记(3名):
朱名俊:城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曾世军:官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田庆华:楼台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拟定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