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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绿色通道”是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员,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绿色通道”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
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脏器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
患者的急救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
5、其它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l、由接诊医师判定患者是否符合“绿色通道”条件,对符合“绿色通道”条件
的应立即启动“绿色通道”。
2、“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服务,医护人员负责迎、送伤病员及协助抢救检查、
交费、取药。
3、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应实行“二先二后”制(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影像科、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根据急诊科的请求,优先为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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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快捷的服务。
4、全院医护人员均有责任参与“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不得
干扰“绿色通道”运行。
5、涉及多专科患者抢救,要严格执行院内会诊制度,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业科 室收治抢救,如有争议,行政总值班或医务科予以协商解决。 6、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大特发事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 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决定是否启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
7、通过“绿色通道”抢救的患者应在急诊病历中对患者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欠费患者应填写《特
殊患者急诊“绿色通道” 登记表》。
四、“绿色通道”的流程:
流程1:患者来院ー→医护人员接诊―→抢救治疗―→辅助检查―→医生诊断―
→住院―→和病房医护人员交接。
流程2: “三无”人员或欠费患者―→总值班签字。
流程3:病情危重复杂―→急诊科主任会诊―→相关科室会诊―→院内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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