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保险报案流程
校内安全事故发生后:
1、送受伤学生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保护好现场以进行现场勘察
3、24小时内拨打青岛市风险管理办公室报案电话85019327或85019329进行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95518电话再按1报案,并索要报案号。
4、按照校方责任险理赔流程的模板,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详细填写出险经过及结果、保单号、报案号、损失金额、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关键内容并在申请人签名处加盖学校公章,再由教体局安全科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加盖教体局公章传真至风险管理办公室,传真电话:85019327,由风险办转给人保公司。
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流程
出险学生完全治疗结束后,需提供以下材料,报送至青岛市教育风险管理办公室:
1、出险学生学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原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及教体局章,局属学校只盖学校章)。
3、就诊医院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拍片、CT等检查需提供诊断报告(原件),药费清单。
4、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票据(原件)。
5、《转账授权书》,在此表中填写学校账号、开户行、户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如学校没有账号,可委托本校员工或会计核算中心接收学生的理赔款,在表中填写受托人账号、开户行、户名,并由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同时提供该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受伤学生住院需提供户口簿索引联、陪护家长及出险学生单页的复印件,校责险承保公司会根据住院天数赔付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80元/天,伙食补助费:20元/天).
7、填写《人身险给付清单》(加盖学校公章),如实填写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的理赔金额。
8、填写《财产险赔付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
9、如经过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需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仲裁书”(原件)。对于需要调解、仲裁、判决解决的案件,学校要提前通知风险办。
10、如进行伤残鉴定,需提供伤残鉴定书(原件)、鉴定部门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鉴定医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11、如发生死亡案件,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户口注销证明。
注:1、如学平险或医保已经理赔结束,需提供学平险赔款收据、剔除明细、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药费单据复印件、检查报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其保险公司公章),并连同剩余原始费用票据一起报送。
2、特殊出险案件,如需增加报送材料的,视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空白表格及模板) 附件2:《人身险给付清单》(空白表格及模板) 附件3:《转账授权书》(空白表格及模板) 附件4:《财产险赔付协议书》(空白表格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