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政治和儒学思想

1.儒学王道政治的渊源与内涵

1.1王道政治的渊源

1.1.1中国儒学发展四阶段

中国儒学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原始儒学;第二个阶段,是以董仲舒、《白虎通义》为代表的两汉政治制度化和宗教化的儒学;第三个阶段,是以程、朱、陆、王等为代表的宋、明、清时期的性理之学的儒学;第四个阶段,是从康有为开始的,与西方近代民主、科学思想交流融通的近现代新儒学。(153)

1.1.2王道政治的渊源与发展

王道政治,可以说体现了儒家政治思想最核心的价值。王道政治理念是我国上古三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理念,最初是在三代前,也就是如今的中原地区,为了能抵抗蛮夷戎狄的入侵,他们联合成为防御共同体。在我国历史上,王道政治思想是炎、黄结盟的开端,主要原因在于炎、黄已经开始采取农业定居形式,炎、黄若继续争执下去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业的正常生产,也会使得周边民族趁乱而对中原

进行攻打。而此后夏商周三国之间尽管存在大量的兼并,但三国的联盟也主要是采用王道政治作为基础。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不仅中原联盟体内部之间的成员互不干涉,即便是盟主也不会对各成员的内政进行干涉。总的来说,对我国上古三代的王道政治体制起决定作用的是不误农时、保证吃饭等简单道理,这个简单的道理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原地区农业部落的基本生存状况起到决定性作用。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在政治上主张提倡“仁”,恢复王道政治。对于圣人而言,他们的言论均是出于利与义的公共性及合理性,就如王道政治中所说的“食哉惟时”,尽管是处于对利的考虑,但也遵从了义。因此,在客观上利与义是统一的,王道政治不仅是统治者对政务进行处理的根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统治者行为。所以当毁弃义时,孔子便希望采用“仁”来代替“义”的作用,但却难以克服以功利为目的的“礼崩乐坏”社会状况。

但讲求事理而不讲求原理的风气使得一些较为极端病态的事物成为天经地义的法则,法家者流在政治上的优势并不是因为其高明的理论,主要是因为这些法家者流善于采用严刑峻法,与君主的施政方略相投和;并且善于对君主讲求“权术”与“形势”以此与其严密控驭和制衡臣下的心理相投和;并且这些法家者流善于采用国家利益代替社会利益,从而尽可能地投合君主的一己私欲。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仁”在政治层面上是托空的。

除此之外,仁在社会层面上也是托空的。商周时期的大同思想和制度普遍存在于村社共同体中,但春秋时期,村社共同体组织被破坏,大同思想和制度便无立足之地。因此,儒家所说的亲亲之义只能在亲族血缘范围内实现,爱有差等便被扩充到非血缘社会关系中,完全失去落实地方。孟子竭力反对墨家所说的“兼爱”思想,在孟子看来若缺乏亲亲之爱便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但爱有差等不会自然地实现,因此孟子主要推崇仁政思想。在孟子看来人民耕地应该需要一个明确的界划,村社组织中人民只有出入相友和守望相助才能真正地落实“仁”,才能真正地实现仁政。

专制君主彻底地摧毁了王道政治,说到底这是国家吞噬了社会利益,孔孟提出的仁与仁政注定会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上托空,并且孔子将义为主德的思想转变为仁为主德的思想注定会失败。在王道政治思想被毁弃的过程中,儒家道德便失去了实现的基础。秦统一后的多年间由于国家私自吞噬了社会利益,使得官与民、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在动荡的社会环境中,仁与仁政无法得到真正地落实,人民不能自治,大多人不会心甘情愿地受到儒家道德对自身思想和行为的约束。所以在如此的社会的环境中必定会存在强者奴役他人,弱者被动受到强者的奴役。正因为如此,国家即使施仁政,采取轻徭薄赋等仁政也无法起到多大作用,只能更加放纵豪强侵凌小民。

1.2王道政治的特征与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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