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背景与注释

五经总论

五经的作者

五经乃指旧约的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旧约其他书卷对五经(全部或部分)有各种的称呼,例如「律法」(拉10:3)、「律法书」(尼8:2)、「神的律法书」(尼8:18)、「摩西的律法书」(尼13:1)、「神仆人摩西的律法」(玛4:4)等。

自18世纪以来,五经的作者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不少学者认为五经不是摩西的手笔,而是由四种不同时代的作品(底本)编纂而成的。举例来说,他们指出创1:1-2:4上是属于「祭司」的底本,而2:4下-4章却源自「伊罗兴」的底本。 支持五经是由四种底本编成的理由如下:

一、神不同的名字。例如创1:1-2:3只用「神」一名,2:4-4:24却称祂为「耶和华神」或「耶和华」。

二、矛盾的记载。例如创7:2记述挪亚带入方舟属洁净类的动物乃是每种七对,而不洁净的则每种一对;但是6:19却指出各种生物,挪亚只带一对入方舟。

三、重复的记载。例如亚伯拉罕两次以妻子为妹,藉此免除被杀的危险(创12、20章)。

四、超然的思想。学者认为人类的神学思想或宗教制度是渐进的;例如起初是泛神论,进一步是多神论,再从多神中选一位作为敬拜的对象(不否认其他神明存在),最后才演变为一神论,相信世界上只有一位真神。故此,五经不可能是摩西的作品,因当时的人不会这么早便有一神的观念。

这些理由本身并不是无懈可击;事实上,1975年以后,反对五经源于摩西的理论也不像以往那样广泛地被接受,一批犹太学者就曾在1981年10月完全否认那四个底本的存在。另一方面,全本圣经中,有不少经文强调五经与摩西的密切关系:

一、五经本身的见证。例如「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出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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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出24:4);「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民33:2);「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申31:9)。

二、旧约其他经文的见证。例如约书亚记提到「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8:31,23:6),此外,还有「摩西律法」(王上2:3);「摩西律法书」(王下14:6);「我仆人摩西所吩咐他们的一切律法」(王下21:8)。但以理也曾说:「在你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但9:11)。

三、新约的见证。新约引用五经,有25次把它们与摩西连在一起;例如「于是(耶稣)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路24:27);「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约5:46);「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约7:19);「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林前9:9);「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徒3:22);「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5)等。

问题的症结乃是:当其他经文提及「摩西的律法」、「摩西说」、「摩西吩咐」、「摩西的书」的时候,是要表明五经是摩西的作品,抑或只让人知道所引经文的出处而已?按照犹太传统和教会历来的看法,我们有理由相信前者的解释是正确的,这样我们便必须接受摩西为五经的作者,因圣经的作者在圣灵感动下绝不会犯错,不会把不属于摩西的作品当作是他的手笔,还有一件事极须注意:「摩西是五经的作者」这句话,并没有排除他参考和使用现成各种文献的可能性,更不否认五经在编入正典以前,是经过编辑、修订和补充。 五经的内容可分为三大段

一、人类和世界的起源:创1-11章。这包括万物的创造、人类犯罪、 文化的开始、洪水,以及建巴别塔的经过。

二、以色列国的起源:创12-50章。这主要记载以色列四位祖先(亚伯 拉罕、以撒、雅各、约瑟)的生平,透过他们的经历阐释以色列人 后来被神拣选的原因。

三、以色列立国的历史:出埃及记至申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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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民出埃及:出1-18章。这段记下由埃及至西奈山的旅程。 2. 选民的宪法:出20章至民10:10。这包括宗教上(例如建造会幕和 献祭)的规条,以及其他方面一般的法规。其中最基本的法则就是十 诫,精简地刻划出选民对神、对人应有的态度和义务。

3. 选民的漂流:民10:11-36:13。这段记载神对以色列人的管教:因为 他们悖逆神,对祂不信、不忠,故要在旷野漂流38年之久。 4. 选民重温宪法:申1-34章。摩西在新一代的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 再一次和他们温习历史,重申神的慈爱和要求,阐明顺服与叛逆的后 果。

研究五经的内容,就可以知道这五本书同有一个主题:神如何兑现祂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这应许包括三方面: 一、亚伯拉罕将有很多的后代;

二、神要和亚伯拉罕的后代建立密切的关系; 三、亚伯拉罕的后代要得着迦南地为业。

耶和华所说的必定成就,这三方面的应许果然实现了;这一位永不改变的主是绝对可以信靠的。 五经的解释

概括言,五经的材料可归纳为两种主要文字体裁:1.记叙文;2.法规。 一、解释记叙文体的经节要注意下列事情:

1. 经文背后的主角乃是耶和华,作者主要是指出神如何对待人、帮助人或刑罚人,使读者透过这些记叙可以更认识神——记叙的焦点。 2. 经文侧重记载神所做的事,却常没有解释做事的理由和动机。事实上,祂做事的方法不一定是按照常规或逻辑,甚至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参创50:20)。故此,读者不应单单透过一段记叙文,便替神做事的方法和祂的属性下结论。

3. 记叙经文往往没有直接说出一些训令,乃是藉所记下的事情间接地叫读者自己去探索和明白神的真理。作者记叙整件事情往往只有一个焦点,我们千万不要过分偏重枝叶而忽略全件事的中心(这方面与解释比喻类似)。举例来说,约瑟的故事(创37、39-50章)的重点乃是神如何藉约瑟去完成祂的计划;约瑟的生平不一定每个环节(例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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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梦的技巧)都给予读者很多直接可应用的教训,但约瑟的一生却清楚表明所有临到他的事情都在神掌管之下,让神完成祂的旨意。作者记叙约瑟的事蹟是要让我们透过他来认识神的伟大和全能,神自己(不是约瑟)才是主角。

二、有关法规体裁的解释,以下各点值得留意:

1. 五经的法规是基于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盟约。百姓要忠于神和祂的盟约,就必须遵守盟约的要求(法规);要明白法规,须先了解盟约的要义。

2. 大部分五经的法规(尤其是献祭和旷野生活的准则),今日基督徒不须按字面去遵行,但要留心这些法规背后的原则和精意。例如有关对待奴仆的规条(申15:12-17),我们现在当然不须从「羊群、草场、酒醡之中多多地给」那要离去的奴仆,对不愿离去的奴仆,我们也不会用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但我们可以透过这些法规学习如何公平地善待别人(包括下属),并且认识神的慈爱,因祂不准选民虐待比他们不幸的人。

3. 五经法规中的「十诫」(出20:1-17)、「尽心尽性尽意爱神」的诫命(申6:5),以及「爱人如己」的诫命(利19:18),都是新约信徒必须遵守的。

创世记简介

创世记是全本圣经的第一卷。犹太人沿用中东的习俗,以本书的第一个字「起初」为书名,反映出本书的重点乃是叙述万物和以色列国的起源。

有关创世记的作者问题,自18世纪末以来,已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请参考「五经总论」)。综合来说,在以色列人的历史里,最适合撰写创世记的莫过于摩西;虽然所记载的史实,都不是摩西亲身经历过的,但他在圣灵的感动下,可以把当时已有的材料提炼整编,将真实的经过阐明。

不少学者认为本书是写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的期间;也有人以为是摩西在埃及王宫写成的,但这种说法理由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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