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笔记

(13)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4)妇女的平等权。

2、公民的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守法遵纪的义务。(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劳动和受教育的义务。(7)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8)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四、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一般每年开会一次,其主要职权: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决定和罢免其它中央国家机关的主要成员;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等,以及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组成,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任期五年,其主要职权: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任免国

家机关成员;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等,以及全国人大授予的其它职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任期五年,其主要职权: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和进入紧急状态,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

4、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任期五年,主要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领导全国性行政工作;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行政性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等,以及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5、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任期五年。

6、地主各级人大。

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任期五年。主要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选举和罢免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决定重大地方性事务;监督其它地方国家机关的工作等。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常设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任期五年。主要职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等。

8、地方人民政府。

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同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任期五年。主要职权:执行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及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等。

9、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0、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

方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最高、地方各级和专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五、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首都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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