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机关全体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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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在机关全体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

树形象”活动方案

公文 检察院在机关全体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方案

机关各党支部: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深入开展机关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时时处处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带头承诺践诺,践行党的宗旨,强化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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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感情;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把本职工作当作崇高的事业来对待,事事有激情,处处在状态,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争当标兵;坚持“四讲四有”标准,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争做模范。激励每个党员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先锋形象树立起来,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环滁皆美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二、主要内容

    1、亮出党员身份。(1)机关党员在工作期间,以及在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和重要会议时,均统一佩戴党徽,亮明共产党员身份,时刻提醒自己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2)在案管和控申部门等服务窗口,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公开党员姓名、职务,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增强服务理念,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力争服务对象满意。(3)在保障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关键时刻,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攻坚组,悬挂党旗等方式亮出身份,自觉挺身而出,冲在一线,攻坚克难,引导见贤思齐,凝聚强大力量,铸就坚强堡垒。

    2、开展公开承诺。完善以长远承诺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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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承诺为主体、即时承诺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承诺模式。党员承诺内容要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体现合格共产党员“四讲四有”标准。要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在履职尽责、联系服务群众、开展结对帮扶、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承诺。党员承诺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并集中在本院办公系统机关党委主页(或学习教育专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同志监督。

    3、争当先锋模范。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坚持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宗旨观念、树立清风正气、立足本职岗位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机关党员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在开展“单位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等活动中当先锋。

    4、树立良好形象。机关党员要树立讲政治、有信念的良好形象,始终对党忠诚,挺起理想信念的“主心骨”,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要树立讲规矩、有纪律的良好形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要树立讲道德、有品行的良好形象,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要树立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形象,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作模范,真正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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