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
技 术 管 理 体 系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各级技术管理责任。 二、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权限
总工程师对我矿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 (一)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组 长:阴永生(总工程师)
副组长:赵鸿生(安全矿长) 薛泽龙(生产矿长) 李争春(机电矿长) 张聪华(通风副总)
侯金魁(地测副总) 弓金保(防治水助理)
成 员:武文浩(生产技术科长)
苏永峰(调度主任) 苏云军(调度主任工程师) 李永峰(安全科长) 岳保祥(机电科长) 张聪华(兼通风科长) 谭祯涛(质量办科长) 侯金魁(兼地测科长) 高 尚(基建科长) 生产系统各科室副科长及技术员、干事等。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2. 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二)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以及公司有关技术管理的决定和规定。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抽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
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教训,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10、组织编制本矿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技术攻关和科技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负责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主持本矿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11、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
2、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