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附:报名表)
一、竞赛时间:
2015年10月30日——31日在学校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科技学院车西路校区、科技学院天津路校区、研究生处。 三、竞赛项目
1、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提前举行,时间:10月26日下午3:00)。
2、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提起举行 时间:10月26日下午3:00)。 3、集体趣味项目:
(1)800米异程接力(2)风火轮(3)集体跳绳 (4)滚铁环(5)袋鼠跳(6)足球绕标 (7)踢毽球迎面接力(8)单脚火车跑 4、单独项目:定向越野
(提前举行时间:10月26日下午1:30)。
四、参赛报名规定
1、凡汽院和科院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以各院为单位,每个单项(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除外)限报6名运动员,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限报3名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个人项目,可兼报接力项目。
3、每单位限报领队一人(院长或党总支书记)、教练员二人。
4、各单位必须填写筹委会统一制定电子报名表一份。在提交电子报名表同时提交电子报名表打印件一份,要求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5、各单位报名单于10月8日下午五点之前送交体育课部,过期不予编排,后果自负。 五、竞赛办法
1、比赛使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径赛分组及田赛比赛顺序由大会编排组抽签排定。
3、报名后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及项目不得更改,已报名者因伤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赛,不得改换运动员或增报项目。(趣味项目除外,可自行调整。) 4、大会规定不得冒名顶替参加比赛,发现一名冒名顶替比赛者,则取消比赛资格,该单位团体总分为零分,并给予大会通报批评,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
5、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将号码平整戴在胸前,否则不准参加比赛,以弃权论处。
6、在规程规定项目中,如实际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以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名录取。
7、短跑起跑施行实施零抢跑赛制,即任何一位选手如果抢跑则罚下。 8、比赛器材规格与规定
A、跨栏男子栏高91.5公分栏距9.14米 B、铅球男子重量7.26 kg 女子重量4 kg C、跳高
男子起跳高度为1.50米,5厘米增加一个高度,增至1.60米后,3厘米增加一个高度。
女子起跳高度为1.05米,5厘米增加一个高度,增至1.15米后,3厘米增加一个高度。
六、集体、趣味和单独项目规则 1、800米异程接力竞赛规则
(1) 参加人数:每单位报1队,由院领导一人,班主任一人,男、女学生各一人参加。
(2) 第一棒:男生 300米 第二棒:院领导 100米 第三棒:女生 200米 第四棒:班主任 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