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情况调查与存在问题分析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情况调查与存在问

题分析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安排,笔者于20**年3月在基层企业工会的协助下,采取收集汇报材料、走访等形式,对XX红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

为了顺利推进创建和谐企业活动,XX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元办发〔2006〕110号文件)和《关于在全县企业中评选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元创劳和字〔2007〕01号文件),认真布署安排了工作。现经深入企业了解,开展创建活动的总体情况是:参与创建活动的多数企业在50%的职工中传达了“元办发(2006)110号文件和元创劳和字(2007)01号文件”的精神,并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一个关爱员工,维护企业稳定和促进企业发展的载体,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一些有特点的活动。如:XX县红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使年产5万吨燃料酒精改扩工程建成投产;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了“支农服务”活动,使许多农民群众在小额贷款的扶持下,以种植业和养殖业脱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XX分公司开展了“落实兴边富民工程,追求客户满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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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不断提升了服务质量;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与职业技能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职工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企业工会及职工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提高了规范劳动关系的自觉性,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企业层面:企业管理者对劳动关系的变化有深刻感触和新的认识。在创建活动中,一些企业积极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签订集体合同等方面积极做了工作。这次活动共有9个企业申报县级“和谐企业”,经评选,XX红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移动集团云南有限公司XX分公司首批被评为“XX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这些企业现还积极参与申报州级“和谐企业”。

在企业工会层面:企业工会积极配合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基本上按创建活动要求在“宣传政策法规,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职工帮扶慰问”等方面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努力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发展与稳定。

在职工层面:通过走访职工了解企业管理与创建活动情况,被调查的部分职工不知道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有的对创建活动持淡漠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形式;有的针对当前改制企业管理问题谈了一些想法。被调查的多数职工认为开展创建活动有利于企业和职工,应该深入持久地开展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调查可见,各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上稳定,广大职工的思想观念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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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务实的。但劳动关系领域中“劳动用工不规范,就业难,生活困难,拖欠工资”等问题形成了许多不和谐因素,如何协调规范劳动关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根据调查,综合部分企业管理者,工会干部及职工的反映和看法,认为目前存在的不和谐问题主要是: 1、劳动用工不规范。企业内部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劳动关系较复杂,劳动用工形式多样,有的企业管理者对规范劳动关系还缺乏理智性和自觉性。一些企业只对原有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对农民工、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各类员工在企业中被动地按管理者的要求从事劳动的弱势特征明显,一般员工工资在300至1000元之间,有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方面: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核心权益问题没有形成平等协商,有的集体合同签订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形式,其发挥作用不大。究其劳动用工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所致;另一方面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供大于求的就业形势使之降低要求接受就业条件。

2、职工权益保障程度低。严重制约劳动关系和谐的最突出问题是职工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经济利益保障程度低。现在部分改制企业中还明显存在着因改制政策措施不完善,宣传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的侵权问题。在民主权利方面的不和谐表现在:股东会替代职代会,企业的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与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关系不顺畅;有少数管理者民主意识差,独断专行,对员工人文关怀不够,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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