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回访管理制度

客户回访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客户使用本企业产品的情况,保证产品的使用效果,提高客户满意度,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回访工作进行管理。 第3条 客户回访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1. 客户服务人员:负责开展回访工作,及时解决客户疑问,并将问题总结上报。 2. 其他各部门:配合客户回访工作的开展。

第2章 电话回访管理规定

第4条 首次电话回访管理规定如下。 1. 回访时间:产品售出一个月内。

2. 回访内容: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包括客户对产品功能、使用方法、保养方法等是否掌握。

3. 回访对象:客户方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行政负责人及产品的主要使用人员。 4. 回访的工作重点

(1)回访结果填入客户数据库相应栏目,向客户说明今后还会有类似的回访,希望客户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2)要及时解决客户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至客户服务部经理处。

(3)对于不能通过电话回访解决的问题,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回访。 第5条 常规电话回访管理规定如下。

1. 回访时间:首次电话回访后,每个季度对客户进行一次常规电话回访。 2. 回访内容: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及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等。

3. 回访对象:客户方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行政负责人及产品的主要使用人员。 4. 回访的工作重点

(1)将回访结果填入“客户回访记录表”并存档。

(2)要及时解决客户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至客户服务部经理处。

(3)对于不能通过电话回访解决的问题,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回访。

第3章 现场回访管理规定

第6条 回访时间管理规定如下。

1. 对大客户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现场回访,对特大型客户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回访。 2. 对于不能通过电话回访解决的问题,客户服务部经理在接到报告后应着手安排现场回访。

第7条 回访内容包括产品使用情况、客户新的需求与建议等。

第8条 回访对象包括大客户、存在电话回访中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客户。现场回访主要回访客户方的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产品的主要使用人员。

第9条 回访的工作重点如下。

(1)将回访结果填入“客户回访记录表”并存档。

(2)每次回访后客户服务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要在“客户回访记录表”上签字。

第4章 回访结果的处理意见

第10条 对于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原则上谁的问题谁负责处理。

第11条 企业要对回访效果好的客户服务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及时表扬,并作为每年度表彰或晋级的依据。

第12条 企业要对回访效果不好的客户服务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对问题严重者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罚。

第13条 技术服务人员每年度的定级、评薪将参考其服务质量。

第5章 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15条 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每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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