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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60㎡烧结技改工程
二次圆筒混合机技术协议
甲方: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唐山冶金机械厂
2009年 月 日
二次圆筒混合机技术协议
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唐山冶金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就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60m2烧结机工程所需Ф4000×18000mm二次圆筒混合机的制造、验收、交货,经技术交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基本要求
1.1 乙方应仔细阅读甲方发出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1.2 乙方在生产中应确保采用良好的设备、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1.3 本技术协议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文件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业主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乙方应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
1.5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本技术协议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技术要求总则
2.1 双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内容和产品图样,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应使用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各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和/或其他先进国际标准。
2.2 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测试,都应按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2.3 乙方提供货物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统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乙方是合同货物的主要承包商,要对其材料、设备、配套件及产品质量、试运转等负有全责,并承担货物的主体或主机及关键部件制造。乙方需要其它分包商加工或组装设备的部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所有分包商的最终名单,名单包括分包商的名称、分包部分的描述、数量等,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分包。
2.5 甲方(业主方)保留对乙方生产进度、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制的权力,有权进入乙方货物制造场所确认检查及试验的有效性。因生产工艺及其它不符合有关协议、技术文件、合同要求的情况,甲方(业主方)有保留中止其生产或拒收货物的权力。
2.6 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都应优先使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ISO标准和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通用图形的符号。
3、技术服务
3.1 乙方的责任包括从合同货物及其配套件的制造到整台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设备安装生产护航期间,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的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
3.3 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均能够及时地提供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业主方)发出设备问题通知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对由于乙方制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4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技改工程用圆筒混合机。
3.5乙方在设计制造圆筒混合机时,除执行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外,应充分考虑本协议的各项要求。
二、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
设备名称:二次圆筒混合机(回转圆筒型) 数量: 1 台 型号规格:Φ4000×18000㎜ (传动方向见图)
三、供货物性能参数及范围
1、规格:Φ4000×18000mm(传动方向见图)
1.1 处理量(正常/最大) 1.2 物料堆比重
595~715t/h 1.7±0.1 t /m3
1.3 填充率(正常/最大) 11.66/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