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民的好儿子

做人民的好儿子

人物档案:雷锋(1940―1962),原名雷正兴,湖南省望城县人,中共党员。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入伍不到3年,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

苦难的童年

1940年,雷锋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里,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雷锋的亲人相继去世,他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邻居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全都被地主婆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柴。有一天雷锋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地主婆竟举起柴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连砍三刀。从此,雷锋手背上留下三条伤疤。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雷锋当了儿童团团长,进入小学读书,并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

做一颗螺丝钉

1956年夏天,雷锋小学毕业,乡政府本来打算送他到县里去读中学,但当时农村知识青年很少,乡亲们希望他留下来做个新式农民。于是雷锋主动找到乡长,留在乡政府当起了通信员,不久被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一天,雷锋跟县委张书记一起下乡,发现路上有一颗螺丝钉,张书记将螺丝钉捡了起来,抹去尘土装进了衣袋。雷锋当时觉得很奇怪:一个县委书记捡一颗螺丝钉干什么? 过了几天,雷锋要到一家工厂去送信,张书记掏出了那颗螺丝钉。“小雷,把它一起送到工厂去吧。咱们国家底子薄,要搞建设,就得艰苦奋斗啊!”张书记把螺丝钉放在雷锋手上语重心长地说,“一颗螺丝钉,别看它东西小,缺了也不行;就像你这个公务员,别看职务不高,我们的工作缺了你也不行。”

就是这颗小小的螺丝钉,在雷锋心中留下了终身难忘的记忆,以至成了他人生观的一个启迪。他决心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这样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1957年,雷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的工作模范。

支援祖国建设

在党的阳光雨露下,雷锋茁壮地成长着。1958年春,团山湖农场缺少一名拖拉机手,雷锋就主动来到团山湖农场,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开拖拉机。同年9月,雷锋响应支援鞍钢的号召,来到辽宁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第二年8月,他又来到条件艰苦的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做人民的勤务兵

1959年12月征兵开始了,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便来到辽阳市兵役局(现人民武装部)表明参军的决心。他的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千克,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参加人民解放军后,雷锋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并且担任班长。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他都心甘情愿地去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1960年11月入党,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

1962年8月,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指挥小乔倒车转弯,不料汽车的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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