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08 【实施日期】2013.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案》经市政府五届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8日

南充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 3

以“服务效率最高、发展成本最低、创业环境最好,打造川东北投资首选地”为目

标,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便民、规范、优质、高效 ”为标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服务功能,简化政府服务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推动南充率先实现次级突破、加快推进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将社会和市场能够承担的职能转移给社会和市场。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本级与市辖三区的职责权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落实)

2.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快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增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等部门落实)

3.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逐步把技术性、服务性和经营性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自律、行业协会监督、政府监督指导的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功能完备、行为规范、责任明确、守法诚信的社会组织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以信用信息记录、 2 / 3

共享、披露、应用为主线,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公务员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与使用制

度,加强诚信履职情况监督,规范约束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行政行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二)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1.完善行政审批平台。按照“一级政府一个大厅、大厅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现应进部门、项目和人员100%落实。加大向首席代表授权力度,只作形式要件审查的审批项目须在窗口受理后现场办结,备案项目实行即来即办。确需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将部分权限委托给相应业务科室办理,但咨询、申请、受理、制证、取件等环节必须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落实) 2.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创新交易方式,逐步推行电子招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建立健全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诚信制度规范,鼓励守信,惩处失信。(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落实)

3.拓展公共服务平台。编制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现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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