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一体化是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
1 托幼一体化的含义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托幼一体化教育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托幼一体化”就是托儿所和幼儿园统一管理主体和教育管理模式;也有人认为“托幼一体化”就是将幼儿园和托儿所形成统一的建设规划。事实上,幼儿园托儿所的办学规模在托幼园所设点布局的调整下逐步扩大,然而社会对0~3岁阶段婴幼儿的入托需求总量却呈现下降趋势,导致很多挂牌为托儿所的实体实际上已经成为只招收3~6岁阶段婴幼儿为主附设托班的幼儿园。考虑到社会就近入托的需要,对于只针对0~3岁儿童为主要招收对象的托班设点布局不能过分集中,因此将0~3岁阶段的婴幼儿招收与幼儿园作为一个整体合为统一的教育机构应运而生。实行托幼一体化体系的整体化教育的根本目的与价值取向是为了重视0~3岁阶段儿童潜力的开发和科学教养,尊重早期婴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通过整合利用多种教育资源从而为早期婴幼儿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2 托幼一体化的必要性
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提出后,引起了全国各地教育机构和教育研究人员的高度重视和探索。其实,托、幼的年龄划分是人为的,因为我国教育历史的影响,0~3岁婴幼儿的教养和3~6岁婴幼儿的教养是由两种教养机构承担的,导致两个阶段的婴幼儿
教育发生脱离的现象。下面主要从婴幼儿自主调节能力的发展以及教育角度的发展两个方面来具体阐述托幼一体化的必要性:(1)婴幼儿的托龄、幼龄的发展过程应该是相对完整的,从儿童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过程来分析,主要包括情绪调节、行为调节和注意调节三个发展阶段,是从遗传的影响和经验的吸取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由没有能力到可以胜任的转变过程,从完全依赖他人到自己来管理的渐变过程,最终发展到自己获取必要的能力来管理自己的过程。(2)从教育的角度分析,由于0~3岁阶段婴幼儿和3~6岁阶段儿童的年龄特点限制和教育组织机构和形式的不同,0岁-6岁的儿童教育很难在短期内形成实质性的制度化体系,托儿所阶段和幼儿园阶段教育应该实现教育手段和教育内容的一体化,深入、系统地研究契合婴幼儿身心的发展水平的教育模式,制定合理的托幼教育目标、内容和进程,从而使儿童能够从内心接受与个人身心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真正实现托儿所阶段和幼儿园阶段的教育自然的衔接和过渡,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3 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的基本关系
(1)教育和生活的关系。实行0~6岁早期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加强儿童的劳动力而是为婴幼儿以后长期的发展奠定基础。早期教育不仅是一种教育手段,也是一种生活的过程,年龄越小,教育和生活的联系就越密切,如果早期教育仅仅是重视3~6岁儿童的教育而忽视0~3岁阶段的教育,就会扭曲儿童健康成长
的正常的生活轨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早期教育可以成为儿童自己的生活,应充分了解儿童生活成长的特点和规律,从而培养儿童的兴趣、发展需求和潜力,有利于其生命成长的教育。
(2)家庭和机构的关系。家庭是儿童重要的生活场所,其给予儿童的安全感和依赖感是教育机构无法企及的,无论是0~3岁的儿童还是3~6岁的儿童,家庭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的地位是无可代替的,在接受教育后,儿童大部分的时间都花费在教育机构,因此实现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就是建立家庭和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机制,通过家庭和机构的协作配合可以使早期教育体系更加完整。
(3)政府和公众的关系。政府是实现家庭和教育机构之间协作配合的催化剂,政府的公共政策会影响父母、儿童、家庭以及开展教育工作人员的一切生活和工作,而优质的人力资源的培养形成和人的最初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政府应该针对0岁~6岁儿童发展的多层次需求来制定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水平的公共政策,从而达到学前教育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的协调统一,全面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
(4)儿童和父母的关系。父母是儿童教育的第一任老师,和蔼可亲的父母和温暖的家庭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0~3岁的儿童来说,家庭是他们活动的中心,幼儿园或早教中心只是辅助场所,让儿童进入全日制的托幼机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