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FIBA篮球比赛规则(最新)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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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记录表

国际篮球联合会记录表(略)

B.1 上图中所示的记录表是经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批准的。

B.2 它由一张正页和3张副页组成,每一张颜色均不同。正页是白色,交国际篮联。第一张副页是蓝色,交给竞赛的组织部门;第二张副页是粉红色,交给胜队;最后一张是黄色,交给负队。

注:1、建议记录员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笔,第1节和第3节用一种,第2节和第4节用一种。 2、记录表可以用电子的方式准备和完成。

B3 在比赛开始前至少20分钟时,记录员要按下列样式准备记录表:

B.3.1 他应在记录表顶部的空间内登入两队的名称。第一队应总是当地(主)队。 对于联赛或在中立球场的比赛,第一队应是秩序册中列前的队。 第一队应是“A”队,第二队应是“B”队。 B.3.2 然后,他应登入: 竞赛的名称 比赛的序号

比赛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姓名

B.3.3 接着他应使用由教练员或他的代表提供的成员名单来登入双方球队成员的姓名。“A”应占据记录表的上部,“B”队应占据下部。

B.3.3.1 在第一栏内,记录员应登入每一队员证件的号码(最后3位数字)。对于联赛,队员的证件只应在该队首场比赛时填写。

B.3.3.2 在第二栏内,在比赛期间队员佩戴的相应号码的旁边,记录员应登入每一队员的姓名,都用印刷体字母。球队的队长由在他的姓名后面登入(CAP)来表示。

B.3.3.3 如果一个球队出场少于12名队员,记录员应用直线将不参与比赛的队员的证件号码、姓名、号码等空格划掉。

B.3.4 在每队表格的底部,记录员应登入(用印刷体字母)该队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姓名。 B.4 在比赛前至少10分钟时,双方教练员应:

B.4.1 确认他们的名单,包括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号码。 B.4.2 确认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姓名。

B.4.3 指明比赛开始时上场的5名队员,并在队员号码旁边的“上场队员”栏内画一小“×”。 B.4.4 在记录表签字。

“A”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上述资料。

B.5 在比赛开始时,记录员应在每一队比赛开始时上场的5名队员的小“×”上圈上圆圈。

B.6 在比赛期间,当替补队员第一次进入比赛时,记录员应在队员号码旁边的“上场队员”栏内画一小“×”(不套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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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要登记的暂停

B.7.1 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期间准予的要登记的暂停应登记在记录表上,在球队名称下方适当的空格内登入一个大“×”。

B.7.2 在每半时和决胜期结束时,未用过的空格用适当的两条平行的横线标示。 B.8 犯规

B.8.1 队员犯规可能是侵人的、技术的、违反体育道德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应登记在该队员名下。 B.8.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的犯规可能是技术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应登记在教练员的名下。

B.8.3 所有的犯规应按下述登记: B.8.3.1 侵人犯规应登入“P”来表示。 B.8.3.2 队员的技术犯规应登入“T”来表示。

B.8.3.3 教练员因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的技术犯规应登入“C”来表示。第二次同样的犯规也应登入“C”来表示,随后在剩余的空格内登入“D”。

B.8.3.4 教练员因任何其它原因的技术犯规应登入“B”来表示。

B.8.3.5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应登入“U”来表示。第二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也应登入“U”来表示,随后在所有剩余的安全可靠内登入“D”。

B.8.3.6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登入“D”来表示。

B.8.3.7 包含罚球的任何犯规,应在“P”、“T”、“C”、“B”、“U”或“D”的旁边加上相应的罚球次数(1、2或3)来表示。

B.8.3.8 对双方球队包含严重程度相同的罚则并按第42条(特殊情况)被抵销的所有犯规,应在“P”、“T”、“C”、“B”、“U”或“D”的旁边登入一个小“C”来表示。

B.8.3.9 在每一节结束时,记录员应在已经被用过的和那些还未被用过的方格之间画一粗线。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记录员应用一粗横线将剩余的安全可靠划掉。 B.8.3.10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举例: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第39条)判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如下所示记录。在该被取消比赛关键人物的个人的所有剩余的犯规安全可靠内应登入“F”。

如果只有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

教练 助理教练 ××× ××× D2 F F 如果只有助理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

教练 助理教练 ××× ××× B2 F F F 如果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都被取消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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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助理教练 ××× ××× D2 F F F F F 如果该替被队员少于4次犯规,则在所有剩余的犯规安全可靠内应登入“F”。

003 ××× 6 × P2 P2 F F F 如果这是替补队员的第5次犯规,则在最后的犯规空格内登入“F”。

002 ××× 5 × T2 P3 P1 P2 F 如果该逐出的队员己发生了5次犯规(犯规出局),则应在最后的犯规后面的栏内登入“F”。

015 ××× 11 × T2 P3 P1 P2 P2 F

如果一位随队人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还在教练上应登入一起技术犯规。 注:按照第39条规定,技术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应作为全队犯规计算。 B.8.3.11 替补队员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包括第39条)应按如下记录:

009 和

教练 助理教练 ××× ××× B2 ××× 10 × D B.8.3.12 对助理教练员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包括第39条)应按如下记录:

教练 助理教练 ××× ××× B2 D B.8.3.13 对一名第5次犯规以后被逐出的队员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包括第39条)应按如下记录:

015 和

教练 助理教练 B.9 全队犯规

B.9.1 在记录表中,每一节有4个空格(紧靠球队的名称下面,队员的姓名上面)供登入全队犯规用。 B.9.2 每当一名队员发生了一起侵人的、技术的、违反体育道德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记录员应使用一个大“×”依次在指定的空格内标示,对那名队员的球队记录犯规。

B.10 累积分

B.10.1 记录员应记录两队按时间顺序得分的累积分表。 B.10.2 记录表上有4个累积分栏。

B.10.3 每一栏再被分成4行。左边的两行给“A”队,右边的两行给“B”队。中间行是给每个球队的累积分(160分)。

记录员应:

××× ××× B2 ××× 11 × T2 P3 P1 P2 P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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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刚得分队所累积的新的得分总数上对任一有效的投篮得分画一斜线/以及对任一有效的罚球得分涂一实圆●。

然后,在新的得分总数同一侧的空格内(在新的/或●旁边)登入投篮或罚球得分的队员号码。 B.11 累积分:附加说明

B.11.1 队员的3分投篮得分应通过画一圆圈套住该队员的号码来记录。 B.11.2 队员无意地投入本方球篮的得分应作为对方队的队长得分来记录。

B.11.3 当球没有进入球篮的得分(第31条 干涉得分和干扰)应作为试投队员的得分来记录。

B.11.4 每节比赛结束时,应分别画一粗体圆圈“○”套在每一队的最后得分数上,并在这些分数下面以及得这些分数的每一队员号码下面画一粗横线。

B.11.5 在每节开始时,记录员应从得分中断处继续按时间顺序记录累积分。

B.11.6 每当可能,记录员应与公开的记录板核对他的累积分。如果有不一致,并且他的记录是正确的,他应立即采取行动去改正记录板。如果有疑问或其中一队对改正有异议,球一成死球并比赛计时钟停止时就通知主裁判员。

B.12 累积分:总结

B.12.1 在比赛结束时,记录员应在每一球队的最终得分数下面以及得这些最后分数的每一队员号码下面画两条粗横线。而且,为了划掉每一队的剩余数字(累积得分),他应画一斜线到该栏底部。

B.12.2 在每节结束时,记录员应在记录表下端的适当区间内登入那节的比分。 B.12.3 比赛结束时,记录员应登入最后比分和胜队的名称。

B.12.4 在助理记录员、计时员和24秒种计时员的记录表上用印刷体定入姓名后,记录员应在其上写入姓名。 B.12.5 一旦副裁判员签字,主裁判员应最后批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这个浍结束了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

注:如果某队长在记录表抗议格内签字(使用标示“球队抗议队长签名”的空格),记录台人员和副裁判员应在主裁判员的处理中留下,直至他允许大家离开。

C 抗议程序

在国际篮联正式比赛中,如果某队认为裁判员(主裁判员或副裁判员)在某个宣判或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事件己对该队不利,则必须按下列方式进行:

C.1 该队队长应立即在比赛结束时通知主裁判员:他的球队对比赛的结果提出抗议,并在记录表上标示“球队抗议队长签名”的空格内签字。

为了使这个申诉有效,国家联合会或俱乐部的正式代表需要在比赛结束后的20分钟内给出这个抗议的书面确认。

不必要详细的说明。这样写就足够了:“X国家联合会或俱乐部对X队和Y队之间的比赛结果提出抗议”。然后,付给国际篮联的代表或技术委员会的主席一笔总额相当于20美元的保证金。

质疑的球队的国家联合会或俱乐部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国际篮联的代表或向技术委员会的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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