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法——法律关系之学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由于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不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属于私法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能否被认为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个人和组织间的一部分社会关系。

只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可诉性的社会关系,才是民事法律关系。 【例】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C) 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 甲应同事乙之邀请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根据民法调整对象的不同)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如财产所有权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买卖关系等。

人身法律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如因人的姓名、名称、名誉、荣誉而发生的关系,因发明、发现以及因创作出科学、文学、艺术作品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的人身权利义务方面,都属于人身法律关系。

这类关系虽然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但并不是与人的物质利益不发生联系。 ? 区分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的意义: (1)两类关系中权利的性质不同

财产法律关系中确立的权利是财产权利,通常是可以转让的;

人身法律关系中确立的权利一般与权利主体的人身是不可分离、不能转让的。 (2)对这两类关系的保护方法不同

财产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主要适用财产补救法,通过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方式加以保护;

人身法律关系受到侵犯,主要通过恢复被侵害的权利的方式来保护。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无须义务人的协助,即可直接行使和实现其权利; 义务人则是一切不特定的人,其义务一般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即不实施任何妨碍权利人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行为。例如,所有权关系、人格权关系。

?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必须由具体的义务人积极协助才能实现其权利,义务人只是特定的一人或数人,其他第三人对权利人则不负有积极义务。如债权关系。

在绝对法律关系不能正常实现时,也会产生相对法律关系,例如所有权和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就会在权利和侵害之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区分意义:绝对权关系中有的义务主体,负有不作为的义务;而相对权关系中的义务主体通常负有作为的义务。 3、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根据权利的实现方式) 自然事件物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即可行使并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是不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是一种绝对的民事法律关系。所有权关系以及其他物权的关系都是物权关系。 事件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社会事件法律关系。义务人的一定行为通常是积极的行为,所以债权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 区分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的意义:物权和债权作为两类基本的财产权有不同特点。正是民事法律事实是不是以意思表示为要根据这种分类,民法中建立了物权法和债权法两种财产法律制度。 事实行为素,并且按意思表示的 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行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法律行为和客体三个要素。 物 主体 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权利内容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发行国债)等。任何个人和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由法律赋予其主体资格。 ? 民事主体人格的确定,应依据以下条件:

其一,具备独立法律人格者应有自身的独立性;

其二,赋予主体独立法律人格,必须对第三人有益无害 ;

其三,赋予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其内部成员应利多弊少。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其他法律拘束等。

民事权利按内容按效力特点按效力范围按主从地位按派生关系按是否现实取得按照权利与权利人的关系人身权财产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相对权主权利从权利原权利救济权既得权期待权专属权非专属权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要求而依照法律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 义务三要素:

1、义务的目的是实现他人的利益;

2、义务的内容是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3、义务的强制来自国家暴力;如果义务人不履行其义务,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 概念: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 分类: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3. 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物和权利。 4. 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5.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以及商业标志等。 (1) 著作权:作品; (2) 专利权:专利; (3) 商标权:商标。

(4) 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分析:

【例1】甲学校与乙教师签订独家授课合同。

【例2】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格30万元。 【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1.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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