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服务专业教学计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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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航空服务(082300)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招生对象:本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体检符合航空乘务岗位标准)

学 制:三年制

三、专业培养目标及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航空服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能从事空中服务、机场地面服务部分岗位(货运、安检、票务)和旅游服务及导游服务相关基层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知识结构

(1)了解民航基本情况,掌握民航客运服务、货运服务及行李运输、空港及候机楼客运服务的基本常识和服务程序。

(2)掌握现代航空服务及旅游管理的基本知识。 (3)掌握必须的旅游历史、地理、文学知识。 (4)掌握旅游职业道德规范和礼貌礼仪常识。 (5)了解客舱服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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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了解航空服务专业应必备的专业技能和相关知识。 (7)掌握计算机操作以及文字编辑与处理的基本知识。 (8)掌握行业有关法规及国际规范。 2、能力结构

(1)具有航空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服务岗位应有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具有在本岗位工作中运用相关法律的能力。

(3)具有空港事务处理、客票销售中的定座和其他处理能力。

(4)具有从事航空地面服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初步具有空港紧急情况处置能力。

(5)具有在服务业中较规范的人际交往和公关能力。 (6)具有人际交往、团队合作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学与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素质结构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

(3)遵纪守法,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热爱民航事业。 (4)具有良好的专业化形象,有修养、综合服务意识强。 (5)有良好的体能及健康心理,有自我更新和自我提高能力。 四、人才培养规格及适应的岗位群 (一)人才培养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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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学生,毕业后基本成为“航空服务”专业的中等服务人才,多数人可达到乘务持证上岗标准。少部分人经过短期转型培训后可适应机场地面服务、旅游服务等相适应岗位的工作。

(二)职业岗位群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各家航空公司,能够从事航空服务和旅游服务等工作。

1、航空服务:空中乘务员、航空公司客运员、票务员、货运员、机场服务员。 2、旅游服务:导游、旅游从业人员。

3、宾馆酒店服务:前台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及其他岗位服务员。 五、毕业标准 (一)成绩

修满全部课程,理论与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职业资格

(1)由劳动就业保障部颁发航空服务岗位合格证书 (2)由劳动就业保障部颁发餐厅服务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3)由吉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4)由中国国家旅游局颁发全国初级导游员资格证书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一)统一设置课程 1、文化课

(1)数学(32学时,第1、2学期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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