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奖学金制度

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工信部有关通知要求,依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南理工研〔2014〕261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文和

成员:柏连发 刘逶迤 张强 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秘书:高朝鲜 顾岳鹏 二、申请条件及参评对象

申请条件及参评对象详见《评审办法》中相关规定,2014年具体参评范围包括:2009级硕博连读生(2+4模式),2010级-2013级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2011级-2014级普通博士生,2014级硕博连读生(以硕士生身份参评),2012级-2014级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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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9月22日—9月30日,研究生院向各学院下达分配名额;各学院将评审实施细则和名额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学生中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

10月1日—10月7日,学生本人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具体为:硕士研究生准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研究生准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简况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0月8日,学生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

10月9日—10月19日,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5天公示后将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受理学生申诉;

10月30日前,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学生名单, 裁定学生申诉,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评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期进行严格把关,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时,申请材料的有效期从上一次获奖的申请时间之后开始计算。

2、各学院要实行差额评选,评审工作应采取公开答辩形式,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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