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关于成立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关于成立西气东输三线

天然气管道在闽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政文[2013]2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18 【实施日期】2013.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关于成立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在闽工程建设协

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文[2013]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各部门:

为更好推进西气东输三线福建段建设,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协商,决定成立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在闽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在闽工程建设期间工程建设的相关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志南 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 廖永远 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1 / 2

副组长:龚友群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重点办主任

吴 宏 中国石油集团管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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