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坦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大坦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编制原则 适用范围 2、 基本情况 3、 启动条件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 应急响应

6、 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7、 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大坦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编制原则

1.3.1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3.2 实行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

1.3.3 重点突出的原则,即灾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位。

1.3.4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1.3.5 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用于本范围内的洪涝、干旱、风雹、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

大坦乡总控制面积为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4489人,境内主河流三条,即大洪河、大坦河、杨春河三条大河分布大坦乡6个行政村,是城关衙前大河主干支流,是阊江和青戈江水系主要支流。另有山塘二座,即铁老坞山塘和栅源山塘,分别位于大中村和辉煌村。库容分别为480立方米和450立方米,下游有本乡的合桥组和栅源组,每年主汛期都严重威胁着下游几百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 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 因灾死亡1人以上;

(2)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人以上; (3) 因灾倒塌房屋2间以上; (4) 山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4.1.1 乡生活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镇长和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乡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团委 、卫生院、派出所、中心学校、农技站、国土资源所、供电所、广播站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启动和终止Ⅰ级预案,由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实施;启动和终止Ⅱ级方案,由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实施。

4.1.2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乡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5)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4.1.3 各成员单位职责: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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