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风电工程调试管理规定.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9年第 130号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风电工程调试管理规定》已经 于2009年5月31日审阅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

二 〇〇 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风电工程调试管理规定 制度 编号

CPIDB-GC-26 版本 签 发 日 期 分管领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风电工程调试管理规定 1 目的

提高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 风 力发电工程调试管理水平,促进风力发电工程调试管理的规范 化。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东北公司全资和控股(经董事会授权管理 的新、扩、改建的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调试工作的管理。 3 定义

3.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由建筑工程和其电气、 设备安装工程组合而成具有独立的、 完整的功能的单位工程完工后进行的验收,是工程整套启动试 运验收前的预验收。风电场单位工程可按风力发电机组、升压 站、线路、建筑、交通五大类进行划分。

3.2 工程启动试运

是全面检验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调试 和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及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风力发 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 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一般分为\单台机

组启动试运、单元机组启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三个阶段。 3.3 单台机组启动试运

单台机组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单 台机组完成试运行(至少 250 小时并满足合同要求,验收合 格后,单机试运完成。

3.4 单元机组启动试运行

单元机组指单条集电线路连接的若干台机组。 单元内最后一 台风力发电机组通过单机启动调试试运行验收后, 视为单元机组 启动试运完成。

3.5 工程整套启动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是风电场建设工程的一次全方位的工程 质量检验。 全部单位工 程 完工验收合格 , 所有已验收的单元机组 均合格并正常投运,风电场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开始试运行 , 视为工程整套启动开始,最后一台机组完成试运行(至少 250 小时,即视为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完成。

3.6 移交生产验收

是整套启动验收后工程移交生产、 投入商业生产前进行的验 收,工程整套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一般同时进行。 3.7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六个月内,竣工决算审定后,工 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的验收。

4 职责划分

4.1东北公司工程部职责

4.1.1负责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

4.1.2检查、 指导、 协调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调试管理工作。 4.1.3负责制定、修订风电工程调试管理规定,并对此规定拥有 解释权。

4.2 项目公司职责

4.2.1贯彻东北公司工程调试管理要求, 对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的 调试管理负全面责任。

4.2.2 负责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组织升压站、单台(单元 机组的调试工作,配合调试单位组织整套启动及移交生产验收。 4.2.3 负责配合东北公司提出工程单位完工验收领导小组名 单,报东北公司批准。

4.2.4负责机组启动试运的组织管理, 检查协调试运各阶段工作 和交接验收工作。

5 管理要求

5.1 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

5.1.1 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由启动验收委员会和各专业小组组 成。

5.1.2 项目公司负责配合东北公司组建启动验收委员会, 主持 升压站、单台(单元机组启动调试工作。

5.1.3 启动验收委员会

5.1.3.1 启动验收委员会是风电机组在调试过程中的领导机 构,负责协调风电机组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及整套启动试运后 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他有关事宜以及机 组移交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 续。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准备情况的汇报、有关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情况和移交生产条件情况的汇报。

5.1.3.2 启动验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东北公司领导担任, 设副主任若干名,由东北公司有关领导、项目公司有关领导、政 府有关领导及各参建单位负责人构成。委员由东北公司管理人 员、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及各参建单位 管理人员构成。

5.1.4 试运指挥部

5.1.4.1 试运指挥部是风电机组在调试过程中的负责机构, 负 责风电机组调试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试运中的安全、质量、 进度和效益全面负责。审批重要项目

的调试方案或措施和单机 试运计划及整套启动试运计划。协调解决试运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和协调试运指挥部各组及各阶段的验收签证工作。

5.1.4.2 试运指挥部的组成

一般应由一名总指挥和若干名副总指挥及委员组成。总指 挥宜由项目公司的总经理担任,并由东北公司任命。设常务副

总指挥一名,一般由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 指挥若干名,一般由项目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工程各主 要参建单位项目部的经理担任;委员若干名,一般由建设和生 产单位有关部门的经理及工程各参建单位项目部的经理或副经 理和主要设备供货商代表担任;具体人选由总指挥与工程各参 建单位协商,提出任职人员名单,上报东北公司工程部批准。 5.1.5 试运指挥部下设机构(专业小组

5.1.5.1 各专业小组负责具体的调试、试运工作。

5.1.5.2 各专业小组由项目公司、安装、质监、监理、设计、 调试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组长由风机厂家和安装单位项目经理 担任。

5.2 风电机组调试依据

5.2.1 风电机组调试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是:《风力发电场项目 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风力发电 场安全规程》。

5.2.2 风电机组的设计院图纸、设计说明、设备制造厂的设备 说明书、技术规范、构造图纸等资料是机组调试工作的基本技 术依据。调试人员应在上述技术资料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试工 作。

5.3 调试的组织原则

5.3.1 工程调试中的技术问题由试运指挥部组织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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