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6 仓储用地
6.1 布局准则
6.1.1 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的仓库宜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地段,同类仓库宜集
中布置,并应与城市和区域的交通系统有方便快捷的联系。
6.1.2 仓储用地选址应满足地势、地下水位及地基承载力等地质要求,并考
虑与居住、工业和其它功能区的相互影响因素。
6.2 规划标准
6.2.1 卫生防护标准
6.2.1.1 仓储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仓储用地与居住用地的卫生防护距离表 表6.2.1.1
仓库类型 全市性水泥供应仓库 非金属建筑材料供应仓库、煤炭仓库、未加工的二级原料临时储藏3仓库、500m以上的藏冰库 蔬菜、水果储藏库,600吨以上批发冷藏库,建筑与设备供应仓库(无起灰料的),木材贸易和箱桶装仓库 防护距离(m) 300 100 50 6.2.2 仓储用地内应严格控制单身宿舍和商业建筑的建设。 6.2.3 仓储建筑最小开发地块为2000平方米。
6.2.4 多层仓库区的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0%,单层仓库区不宜超过50%;多
层仓库区的建筑容积率不宜超过1.5。
6.3 特种仓库用地
6.3.1 危险品仓库用地
6.3.1.1 选址应远离城市中心区,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防灾的要求;不
同类型的危险品仓库应相互分隔,不得混合存储,其相隔距离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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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规范及消防规定。
6.3.1.2 石油库选址应远离机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桥梁、大型水库及水利
工程、电站、变电所、军事目标和其它重要设施,其与城市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6.3.1.3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储存应符合本标准与准则第18章有关规定。 6.3.1.4 6.3.2 6.3.2.1 6.3.2.2 6.3.2.3
6.4
6.4.1 6.4.2 6.4.3
6.5
6.5.1 6.5.2 6.5.3 煤炭及其它易燃物品的仓库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消防和环保的有关
规定。
特殊仓库用地
选址应满足其对交通、用地和设施的特殊需求,避免对其它用地产生
干扰。
选址应远离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物质的污染源和传染病医院、
火葬场等场所。
冷库应选址在卫生条件良好、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同时具备可靠的
水源与电源;与加工企业合设的肉类冷库宜布置在城市边缘,鱼类冷库宜靠近渔业码头设置。
堆场用地
堆场用地宜设置在城市中心区边缘,应远离城市水源地,宜与港口、
铁路货运场站结合设置。
堆场用地应有较高的地基承载力。
建筑材料露天堆场与居住用地的卫生防护带宽度不应小于300米,与
其他设施的防护距离不应小于100米。
物流园区用地 物流园区是集中物流企业、配备多种物流设施,具有集约、调节、转
运、集中库存和信息枢纽等综合功能的一体化物流服务场所,是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集结点,物流服务的交汇地。
物流园区可安排仓储、配套商业及办公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
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单身宿舍用地等。
物流园区应设置在适当远离城市中心地区,应靠近港口、机场或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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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组站,周边有高速公路网,具备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相联接,并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可为物流企业发展留有余地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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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城市绿地
7.1 城市绿地分类和标准
7.1.1 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高尔夫球场绿地、附属绿地
和其他绿地五种类型。
7.1.2 附属绿地是指为除绿地(用地分类中的G类)之外的各类城市建设用
地配建的单位附属绿地和道路广场绿地;其它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生态旅游区和生态林地等。
7.1.3 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
7.1.4 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执
行。绿地的数据统计按表7.1.4的格式汇总。
城市绿地统计表 表7.1.4
序号 1 2 绿地面积2(hm) 现状 规划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22
类别名称 绿地率(%)(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现状 - - - - 规划 - - - - 人均绿地面2积(m/人) 现状 规划 绿地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现状 - - - - - - - 2
规划 - - - - - - - 3 高尔夫球场绿地 小计 4 5 附属绿地 中计 其它绿地 合计 注:____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____hm,现状人口____万人;
____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____hm,规划人口____万人;____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____hm。
7.1.5 全市的城市绿地率应不小于35%,城市绿化覆盖率应大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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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公共绿地
7.2.1 公共绿地包括公园和街头绿地。
7.2.2 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公园
7.2.3
7.3
7.3.1 7.3.2 7.3.3 7.3.3.1 7.3.3.2 7.3.3.3 7.3.3.4 7.3.3.5
7.4
7.4.1
7.5
7.5.1 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应严格控制建筑物的建设规模和用地比例。
街头绿地中的绿化面积不应小于70%。 生产防护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全市园林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应不低于2%。 防护绿地规划标准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业用地与其它用地之间应建设卫生防护
林带,其宽度不得少于50米。
城市内河、湖泊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海岸
防风林带宽度应为70~100米。
高速公路两侧应建设卫生隔离防护林带,每侧的宽度应为30~50米。 城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下风方向宜建设卫生防护林带。 城市各组团之间应根据地形设组团隔离绿带,绿带内除园林路、广场、
园林建筑小品及管理建筑外,不得建设其他性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高尔夫球场绿地
高尔夫球场绿地应尽量利用荒地、滩涂等未利用地进行建设。 附属绿地
单位附属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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