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分类代码含义 - 图文

4.2.2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以下是各空间要素所对应的基本属性结构表,字段代码取字段名称的首字母组合:

表4.2.2-1 行政区基本属性结构表XZQH 序号 1 字段名称 标识码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BSM Number 字段 长度 10 小数 位数 0 值域 是否必填 是 是 表4.1.2 是 表注1 是 2 否 是 0 是 备 注 2 要素代码 YSDM Char 10 3 4 5 行政区代码 行政区名称 控制面积 XZQDM XZQMC KZMJ Char Char Number 12 100 15 0 6 7 计算面积 符号代码 JSMJ FHDM Number Char 15 8 2 注 1:行政区代码在现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基础上扩展到行政村级,即: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乡级代码+村级代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采用GB/T 2260中的6位数字码,乡镇级码为3位数字码,村级为3位数字码。以下行政区代码同; 注 2:计算面积指使用大地坐标计算的面积

表4.2.2-2 坡度图基本属性结构表PDT 序号 1 2 3 4 5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坡度级别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BSM YSDM PDJB Number Char Char Number Char 字段 长度 10 10 2 5 8 小数 位数 > 0 见表4.1.2 2 1 > 0 值域 是否必填 是 是 是 是 是 符号代码 备 注 田坎扣除系数 TKKCXS 符号代码 FHDM 表4.2.2-3 土地利用地类图斑要素基本属性结构表DLTB

序号 1 2 3 4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行政区代码 图斑编号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BSM YSDM XZQDM TBBH Number Char Char Char 字段 长度 10 10 12 8 小数 位数 见表4.1.2 5 地类编码 DLBM Char 4 值域 是否必填 是 是 是 是 是 参见《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操作手册》附录 10

6 地类名称 DLMC Char 60 是 备 注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权属性质 QSXZ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Number Number Number Number Numbe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2 19 60 19 60 2 2 4 5 15 15 15 15 50 15 10 2 8 见表A.2 2 2 2 2 2 见表A.4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否 是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基数转换后代码,分类体系见附表A.4 权属单位代码 QSDWDM 权属单位名称 QSDWMC 座落单位代码 ZLDWDM 座落单位名称 ZLDWMC 耕地类型 扣除类型 GDLX KCLX 扣除地类编码 KCDLBM 扣除地类系数 TKXS 图斑面积 TBMJ 线状地物面积 XZDWMJ 扣除地类面积 TKMJ 图斑地类面积 TBDLMJ 批准文号 所在图幅 坡度级别 是否飞地 PZWH TFH PDJB SFFD FHDM 24 符号代码 25 规划基数代码 GHJSDM Char 4 [0,1] 26 违法用地 WFYD Number 1 是 “0”表示非违法用地,“1”表示违法用地 注 1:地类编码和名称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执行,见表6.1; 注 2:图斑以街坊(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顺序编号;变更图斑号在本街坊(行政村)最大图斑号后续编;图斑必须全覆盖整个街坊(行政村);图斑界不跨越宗地(村民小组)界; 注 3:座落单位代码指该地类图斑实际座落单位的代码,当该地类图斑为飞入地时, 实际座落单位的代码不同于权属单位的代码; 注 4:图斑面积指用经过核定的地类图斑多边形边界内部所有地类的(如地类图斑含岛、孔,则扣除岛、孔的面积); 注 5:线状地物面积指该图斑内所有线状地物的面积总和; 注 6:当地类为梯田耕地时,耕地类型填写“T”; 注 7:扣除类型指按田坎系数(TK)、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其它非耕地系数(FG)或耕地系数(GD); 注 8:扣除地类面积:当扣除类型为“TK”时,扣除地类面积表示扣除的田坎面积;当扣除类型不为“TK”时,扣除地类面积表示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其它地类面积; 注 9:图斑地类面积 = 图斑面积 - 扣除地类面积 - 线状地物面积; 注 10:批准文号是指:一块图斑已被批准为建设用地的批准书文件号。 注 11:批准文号是指:一块图斑已被批准为建设用地但现状仍为其它地类时的批准文号。 注 12:所在图幅是指:该图斑所在分幅图的编号。 注 13:是否飞地是指:表明该图斑是否飞地,“Y”表示飞地、“N”表示不是飞地。 表4.2.2-4 20地类归并后图斑要素基本属性结构表GBTB

字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段长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标识码 要素代码 行政区代码 图斑编号 地类编码 地类名称 权属性质 权属单位代码 权属单位名称 座落单位代码 座落单位名称 耕地类型 扣除类型 扣除地类编码 扣除地类系数 图斑面积 线状地物面积 扣除地类面积 图斑地类面积 批准文号 符号代码 BSM YSDM XZQDM TBBH DLBM DLMC QSXZ QSDWDM QSDWMC ZLDWDM ZLDWMC GDLX KCLX KCDLBM TKXS TBMJ XZDWMJ TKMJ TBDLMJ PZWH FHDM Number 10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10 12 8 4 60 3 19 60 19 60 2 2 4 2 2 2 2 2 >0 见表4.1.2 非空 见本表注1 见本表注1 见表A.2 见本表注3 非空 见本表注3 非空 见本表注7 见本表注8 见本表注1 >0 >0 ≥0 ≥0 ≥0 非空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否 是 否 是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见本表注11 小数 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Number 5 Number 15 Number 15 Number 15 Number 15 Char Char 50 8 注 1:地类编码和名称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执行; 注 2:图斑以村为单位统一顺序编号。变更图斑号在本村最大图斑号后续编; 注3:权属单位代码和座落单位代码到村民小组级,权属单位代码和座落单位代码按照地籍号的编码规则(见表14注1)编码,其中:行政村相当于街坊,村民小组(或其它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相当于宗地,村民小组级编码由“基本编码(4位数字顺序码)+支号(3位数字顺序码)”组成;使用村民小组级基本编码最大号递增编码的,数据库中的支号(后3位码)仍然要补齐“000”; 注4:座落单位代码指该地类图斑实际座落单位的代码,当该地类图斑为飞入地时, 实际座落单位的代码不同于权属单位的代码; 注5:图斑面积指用经过核定的地类图斑多边形边界内部所有地类的(如地类图斑含岛、孔,则扣除岛、孔的面积); 注 6:线状地物面积指该图斑内所有线状地物的面积总和; 注 7:当地类为梯田耕地时,耕地类型填写“T”; 注 8:扣除类型指按田坎系数(TK)、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其它非耕地系数(FG)或耕地系数(GD)。 注 9:扣除地类面积:当扣除类型为“TK”时,扣除地类面积表示扣除的田坎面积;当扣除类型不为“TK”时,扣除地类面积表示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其它地类面积; 注10:图斑地类面积 = 图斑面积 - 扣除地类面积 - 线状地物面积 - 零星地物面积; 注11:批准文号是指:一块图斑已被批准为建设用地但现状仍为其它地类时的批准书文件号。

表4.2.2-5 土地利用线状地物要素基本属性结构表XZDW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地类编码 地类名称 线状地物编号 长度 宽度 线状地物面积 线状地物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BSM YSDM DLBM DLMC XZDWBH CD KD XZDWMJ XZDWMC Number Char Char Char Char Number Number Numbe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Number Char 字段 长度 10 10 4 60 8 15 15 15 60 19 60 19 60 8 19 8 19 2 5 8 小数 位数 >0 值域 是否必填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备 注 见表4.1.2 见本表注1 单位:米 单位:米 单位:平方米 见本表注2 非空 1 >0 1 >0 2 >0 非空 非空 非空 非空 权属单位代码1 QSDWDM1 权属单位名称1 QSDWMC1 权属单位代码2 QSDWDM2 权属单位名称2 QSDWMC2 扣除图斑编号1 KCTBBH1 扣除图斑权属单位代码1 KCTBDWDM1 扣除图斑编号2 KCTBBH2 扣除图斑权属单位代码2 权属性质 扣除比例 符号代码 KCTBDWDM2 QSXZ KCBL FHDM 非空 否 否 是 是 是 见表A.2 1 {0.5,1} 注 1:地类编码和名称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执行; 注 2:线状地物名称是指标识该线状地物的地理名称。 注 3:当该线状地物属两侧的单位共同所有时,权属单位代码2为必填。 注 4:当线状地物需要从两个图斑扣除面积时,扣除图斑编号2为必填,扣除比例为0.5。否则扣除图斑编号2为空,扣除比例为1。

表4.2.2-6 20地类归并后线状地物要素基本属性结构表GBXZ 序号 1 2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BSM YSDM Number Char 字段 长度 10 10 小数 位数 3 地类编码 DLBM Char 4 值域 >0 见表4.1.2 是否必 填 是 是 是 备 注 参见《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操作手册》附录 10

4 5 6 7 8 地类名称 线状地物编号 长度 宽度 线状地物面积 DLMC XZDWBH CD KD XZDWMJ Char Char Number Number Number 60 8 15 15 15 1 1 2 非空 >0 >0 >0 是 是 是 是 是 单位:米 单位:米 单位:平方米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线状地物名称 权属单位代码1 权属单位名称1 权属单位代码2 权属单位名称2 扣除图斑编号1 扣除图斑权属单位代码1 扣除图斑编号2 扣除图斑权属单位代码2 权属性质 扣除比例 符号代码 XZDWMC QSDWDM1 QSDWMC1 QSDWDM2 QSDWMC2 KCTBBH1 KCTBDWDM1 KCTBBH2 KCTBDWDM2 QSXZ KCBL FHDM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Number Char 60 19 60 19 60 8 19 8 19 2 5 8 非空 非空 非空 非空 非空 见表A.2 {0.5,1} 否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见本表注1 否 否 是 是 是 1 注 1:线状地物名称是指标识该线状地物的地理名称。 注 2:当该线状地物属两侧的单位共同所有时,权属单位代码2为必填。 注 3:当线状地物需要从两个图斑扣除面积时,扣除图斑编号2为必填,扣除比例为0.5。否则扣除图斑编号2为空,扣除比例为1。

表4.2.2-7 土地用途分区要素基本属性结构表YTFQ

序号 1 2 3 4 5 6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土地用途分区代码 编号 面积 符号代码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BSM YSDM Number Char 字段 长度 10 10 2 3 20 8 小数 位数 >0 见表4.1.2 见表A.5 非空 2 >0 值域 是否必填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见表注1 单位:公顷 备 注 TDYTFQDM char TDYTFQBH char MJ FHDM Number Char 注1:编号规则为3位顺序号,每类用途分区单独从001开始顺序编号。

表4.2.2-8 土地用途复区要素基本属性结构表YTFQ 序号 1 2 3 4 5 6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土地用途复区代码 编号 面积 符号代码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BSM YSDM Number Char 字段 长度 10 10 2 3 20 8 小数 位数 >0 见表4.1.2 见表A.5 非空 2 >0 值域 是否必填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见表注1 单位:公顷 备 注 TDYTFQDM char TDYTFQBH char MJ FHDM Number Char 注1:编号规则为3位顺序号,每类用途复区单独从001开始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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