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
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5.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广安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遵照实施。
一、抓紧组织试点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尽快推动试点组织实施;要逐项落实试点任务,协调有关改革政策,及时总结评估试点经验。 二、突出重点,尽快取得成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省、市改革工作部署,在整体推进试点的同时,2015年下半年着力抓好能够取得重大突破的重点改革事项,在年底前见成效。
三、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改革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试点总体工作部署,抓紧研究制定2016年年度工作计划,报市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1 / 3
室备案。对重大专项改革,牵头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或实施细则,切实抓
好落实。对涉及土地、财税、金融、涉外等重要改革事项,要按职能和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四、建立试点工作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向市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总结改革中形成的经验,梳理成功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广安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发改经体〔2014〕250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5〕609号)要求,结合广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依托自身综合优势条件,以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机制、人口城镇化促进机制、城市管理提升机制、新型城镇化要素保障机制为重点,着力在产业集聚、户籍制度、社会保障、投融资、用地制度、城市管理、区域合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构建有利于提升资源聚集能力、人口吸纳能力、综合承载能力的制度环境,为建立健全中小城市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 / 3
二、改革目标
到2017年,形成多点多极发展新格局,经济总量进一步壮大,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200亿元;初步建成山水生态旅游城市,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5%以上;基本实现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华蓥市组团同城化,建设特色集镇50个,城镇人口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0%以上;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基尼系数下降到0.4以下,初步构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快建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支撑有力、承载能力较强、公共服务均等的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努力成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的先行示范区。 三、改革重点
(一)健全产城融合发展机制。 1.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新格局。
依托6县(市、区)现有发展基础,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形成支撑广安发展的六大增长极。吸引带动社会资本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为广安加快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财力保障。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建设一批工贸型、旅游服务型、交通物流型、农副产品集散及加工型特色集镇。 2.完善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管理体制。
着力推进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等特色产业园区发展,赋予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根据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扩区调位,支持广安长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管理。探索“政府规划引导、社会多元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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