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管理的通知铁总安监号(模板)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安监〔2014〕314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管理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铁路公安局:

为深化安全风险管理,有效防控高铁和客车安全风险,经总公司研究决定,在全面实施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三点共识”“三个重中之重”要求,增强全员对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的敬畏意识,强化高铁和客车安全风险关键环节控制,促进现场作业标准化的有效落实,确保旅客列车安全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二、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范围

(一)高铁发生列车占用丢失、线路设备故障、接触网倒杆塌网、异物侵限报警等问题,未按规定处理放行动车组列车。

(二)高铁未按规定设置限速放行动车组列车。

(三)作业人员在天窗点外违规进入高铁线路防护栅栏内,或在高铁线路防护栅栏内遗留作业机具、材料。

(四)存在严重故障的动车组、客车机车车辆上线使用。 (五)动车组、客运机车车辆走行部等关键部件漏检、漏修、漏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将走行部、制动系统存在故障的机车车辆编入快速旅客列车。

(六)客车径路钢轨、道岔尖轨(含心轨)、基本轨、翼轨、辙叉达到更换标准未及时进行处置。

(七)违章进行施工、检修、故障处理,天窗点外违规上道或违规使用机具上道作业,危及客车安全。

(八)不具备放行列车条件冒险放行客车。

(九)违章使用封连线;违章拆、改配线,造成联锁关系错误。

(十)漏装、错装LKJ控车数据,漏写、错写LKJ临时数据,列控系统控制速度数据设置错误。

(十一)未按规定正确及时发布、交递、传达限速运行调度命令。

(十二)擅自关闭、人为破坏行车安全装备,违章解锁监控装置或擅自隔离列控车载设备。

(十三)客车车辆乘务员、随车机械师应急处置时,不按规定办理,盲目带车。

(十四)客车径路上的轨旁设备、防护设施、工具材料侵入机车车辆限界。

(十五)不按规定对停留机车、车辆采取防溜措施,危及客车安全。

(十六)装车(含换装整理)站装载旋转、吊挂、开放、脱垂货物(含部件)时,货物及部件加固不良、发生漏检,存在刮碰客车隐患。

(十七)有人看守道口,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落杆(关闭栏门)或未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危及客车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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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客车弹簧压死冒险运行;运行途中车门漏锁。 (十九)客车运行中发生电器装置打火、冒烟等异常现象,未立即进行处置。看车人员在车内吸烟、使用明火。

(二十)其他严重危及客车安全的行为。 三、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管理有关要求

(一)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必须高度重视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细化安全红线范围,明确触碰安全红线人员责任追究的处理流程。要将安全红线内容纳入学习培训范围,在岗位进行明示,大力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二)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触碰高铁、客车安全红线的违章行为。要定期对触碰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查找倾向性、关键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细化管理制度,完善作业标准,优化作业流程,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章制度、作业组织及设备条件的变化,分析研判高铁和客车安全风险,以及事故、故障、安全突出隐患暴露出的危及高铁和客车安全问题,及时修订、补充、完善既有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范围。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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