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为了推动某学院的校园文明建设,给广阔学生制造一具整洁、优美、舒适的日子环境,培养学生说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适应,强化学生团结亲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院领导、学生处的关怀支持下,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治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治理委员会。

学生宿舍治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学生处依据《高等学院校园秩序治理的若干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而设立的,并由学生处宏观治理、独立运作的学生自我治理的学生组织。禀着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宿舍区正常秩序,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努力制造和维护安定、团结、文明的日子环境的宗旨,全心全意的去做好每一件事,努力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工作后,能有更好的环境歇息、放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搞好求实学院学生宿舍治理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能,规范宿管会成员,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是在学生处具体领导下、指导下的学生日子园区自治性组织。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日子氛围,优化日子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催促学生仔细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日子事情,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章程。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举,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进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伙儿!”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准则。

第四条:基本任务:

(一) 环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依照学生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日子园区全面进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制造健康,安全,文明的日子环境。优化日子方式,提高学生日子质量与日子价值。

(二) 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日子园区学生工作及治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 严格执行学生日子园区各项治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 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日子园区安全治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 热情为广阔同学服务,帮助广阔同学解决学习、日子中的咨询题,做最广阔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 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举,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由总会监察小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第六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第二章 成员

第七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聘请、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别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判,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有别良举止、处事别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将对其进行批判教育,关于别知悔改者将对其进行罢免。

第八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 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觉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日子上浮现的咨询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别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 宿管会成员要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别计较个人得失、为同学多做贡献;要少说多做、别说空话、关怀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 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席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别脚,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席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主席团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咨询题请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

(四) 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情况。

(五) 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判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别脚。

(六) 宿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别脚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别分家。

(七) 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治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判品格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打算,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要紧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时期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事情,研究布置下一时期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三章 宿管会设置 第九条:宿管会设主席团、秘书处、纪检部,宣传部,卫生部。总会设常务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纪检部部长1名,副部长15名,成员24名;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卫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15名,成员24名,打算编制90人。主席团、秘书处组成监察小组,对宿管会整体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主席和副主席主持宿管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宿管会的制度完善,纪律监督和思想作风建设;秘书处责协助处理宿管会的常规工作;宣传部设计组织形象,扩大组织妨碍力。 第四章 组织治理与制度

第十条:学生处负责指导宿管会的各项工作。

(一) 宿管会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普通咨询题由主席,副主席连同有关部长讨论决定,重大咨询题须报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

(二) 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关于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由学生处批准实施。

(三) 各部之间团结协作。

第十一条:工作会议制度:宿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时期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事情,研究布置下一时期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十二条:宿管会建立档案制度,由秘书长负责宿管会的会议记录、各项活动宿管会成职员作事情及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事情等。 第十三条:考评制度

(一) 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仔细考勤,特殊事情提早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二) 每一学期对宿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宿管会组织自评,向学院推举优,赋

予表彰奖励,对别称职或失职造成别良后果者,学生处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治理委员会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营造一具良好、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 基本制度

1. 学生宿舍治理委员会设立主席办公会议。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

2. 学生宿舍治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宿舍治理干部大会。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3.学生宿舍治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委员会议。成员包括:学生宿舍治理委员会全体委员。 第十五条:参会制度

1.召开会议,秘书处必须提早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预备工作,并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

2.参会时,每位干部别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的确别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

3.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佩带工作证。

4.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5.参会时,别许着奇装异服,别许穿拖鞋。

6.参会时,别许抽烟、吃东西,别许私自讨论和打闹。 7.会议期间个人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

8.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仔细、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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