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复苏室(恢复室)PACU规章制度

PA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

一.麻醉后恢复室的工作规范 (一)概述

麻醉后恢复室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完全清醒,生命体征恢复稳定的病室。全麻病人,硬膜外平面在T5以上以及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均需送麻醉恢复室观察治疗。一般白天开放,急诊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可转重症监护室(ICU)继续治疗。恢复室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麻醉科医师和护士负责,麻醉科医师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是否转送普通病房或ICU的指征。 (二)工作内容

1、定期进行药品和物资和监护仪设备的检查,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病人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推入苏醒室,共同交接。 3、病人由手术室转往恢复室的过程中,麻醉科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

4、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血氧饱合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输液或输血;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机扶助或控制呼吸。

5、麻醉科医师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如下内容。 (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等。

(2)麻醉用药。包括术前用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和体温等)情

况,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等,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转出计划。

6、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恢复情况作出评价,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并将患者妥善固定,以免摔伤或擅自拔除各种导管。 7、恢复室病人管理内容

(1)所有病人必须监测ECG、BP、RR、SPO2,特殊病人监测体温。

(2)观察意识状态。

(3)观察呼吸、颜面与口唇颜色,保持呼吸道通畅。 (4)保持留置各种管道妥善固定,引流通畅。

(5)保持伤口敷料完好,观察病人的伤口情况和腹部体征。 (6)烦躁病人用约束带约束。

8、按照麻醉后恢复室记录单进行各项检测内容的记录,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病情发生变化或不稳定时,须及时处理并记录,如遇病人病情发生重大变化,在进行初步处理的同时应该立即通知实施麻醉医生或科主任共同处理,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9、当病人达到转出标准后或需要送往ICU继续治疗,应详细记录各种检查结果。将病人及所有病历记录送到普通病房或ICU。 (三)拔管指征

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 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T型管通气10分钟试验表明,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3.意识恢复,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完全恢复。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给予吸氧,吸引气管导管内、口腔内和咽部异物;拔管前正压通气、面罩给氧,监测SpO2,估计是否有气道梗阻或通气不足的征象。 (四)、病人离室指征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术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5s以上。

2、呼吸系统标准。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喇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min,能自行咳嗽,排除呼吸道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高于70mmHg,或SpO2高于95%。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的±20%并稳定30min以上;心律正常,ECG地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4、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麻醉平面在T6以下;超过最后一次麻醉加药1小时;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须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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