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计算机技术专业中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中评委下设2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序号 1 专业学科组 申报专业范围 计算机学科组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一) 计算机学科组(二) 统维护、计算机研发制造等工作 应用软件研发、数据库应用、信息安全、软件评测与分析、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应用研发等工作 2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除外),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中级工程师职务(岗位),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申报人需在本市有连续12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并以社保缴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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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申报。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二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附件三)。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并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原则上资历不能破格,且该文件的“破格”规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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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取得发明专利的条款仅适用于学历破格。
(三)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或者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
2、结合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并有2位高级工程师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
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20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网络“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除第一条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作为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四)单位工作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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